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3-003

公司债代码:143495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1

公司债代码:143560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2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2月1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2月10日以专人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远征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3-004

公司债代码:143495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1

公司债代码:143560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2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未来期间固定资产一一高速公路、无形资产一一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权摊销的分布将产生一定影响,但总体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22年10月1日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根据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中“对实际车流量与预测车流量的差异,公司每三年将根据实际车流量重新预测剩余期限的总车流量,并调整以后年度每单位车流量应计提的折旧额(摊销额),以保证全部路产价值在收费权经营期限内全部收回及相关收费路桥特许经营权可于摊销期满后全部摊销。当实际车流量与预测车流量产生重大差异时,公司将重新预测总车流量并调整折旧额(摊销额)”要求,对公司所辖高速公路路桥资产剩余经营期限车流量的会计估计进行调整。2023年2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和内容

河南省根据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要求,重新划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为准确反映公司高速公路资产状况,公司聘请中标单位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对郑州至漯河高速公路(以下简称郑漯路)、漯河至驻马店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漯驻路)、郑栾高速郑州至尧山高速公路(以下简称郑尧路)、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郑州至开封段(以下简称郑民高速郑开段)、德上高速公路永城段(一期)(原济祁高速永城段)、德上高速公路永城段(二期)(原济祁高速永城段)、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商丘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段(以下简称商登高速商丘至港区段)、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段至登封段(以下简称商登高速港区至登封段)和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开封至民权段(以下简称郑民高速开民段)剩余经营期限的车流量重新进行预测,决定对上述高速公路剩余经营期限车流量的会计估计进行调整。

自2022年10月1日起,各高速公路预计剩余经营期限的车流量(均为收费口径)变化为:郑漯路预计总车流量为40,622.60万辆、漯驻路预计总车流量为44,070.68万辆、郑尧路预计总车流量为22,928.84万辆、郑民高速郑开段预计总车流量为55,953.84万辆、德上高速公路永城段一期预计总车流量为27.431.93万辆、德上高速公路永城段二期预计总车流量为22,348.01万辆、商登高速商丘至港区段预计总车流量为36,853.38万辆、商登高速港区至登封段预计总车流量为53,205.73万辆和郑民高速开民段预计总车流量为46,300.90万辆。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22年10月1日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经测算,按新的剩余经营期限车流量预计2022年度净利润增加2,302.10万元,其中:营业成本减少3,282.99万元,其他收益减少213.52万元,所得税费用增加767.37万元;资产总额增加3,336.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增加2,530.74万元,无形资产净值增加752.26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53.38万元;另外,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820.75万元,递延收益增加213.52万元,盈余公积增加230.21万元,未分配利润增加2,071.90万元,未致使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若出现总计数与其中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未来期间固定资产一一高速公路、无形资产一一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权摊销的分布将产生一定影响,但总体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的影响

假设公司自2019年10月1日起运用该会计估计,经模拟测算,该会计估计变更对本公司近三年又一期的主要合并财务数据影响数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总体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情况说明》(以下简称“情况说明”)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