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
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468 证券简称:科美诊断 公告编号:2023-010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
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置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安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盛安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从34,065,803股减少至20,049,9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8.50%减少至4.999998%,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收到股东平安置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平盛安康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2022年10月12日至2023年2月22日期间,平安置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平盛安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015,8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0%。本次权益变动后,平安置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平盛安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049,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98%,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权益变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平安置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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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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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平盛安康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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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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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自2022年10月12日至2023年2月22日,公司股东平安置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平盛安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14,015,8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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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东平安置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平盛安康合计持有公司34,065,8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0%。本次权益变动后,平安置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平盛安康合计持有公司20,049,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8%,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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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上述数据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2022年7月6日,公司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平安置业及一致行动人平盛安康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12,030,000股,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3.00%。截至2022年10月26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届满,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2022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1),平安置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平盛安康拟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24,060,000股,合计减持比例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 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平安置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平盛安康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平安置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平盛安康不再是公司持股5% 以上的股东,其仍在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科美诊断
股票代码:688468
信息披露义务人1: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24层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24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安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G2155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中国平安金融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3年2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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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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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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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股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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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合伙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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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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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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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平安置业、平盛安康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是:平安置业系由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00%的公司,平安置业直接持有平盛安康70.53%的财产份额且持有平盛安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磐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6.67%的财产份额,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磐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00%的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自身资金需要而进行的交易。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增减持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平安置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平盛安康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24,060,000 股,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科美诊断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065,8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50%。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20,049,990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98%,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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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2022年10月12日至2023年2月22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合计14,015,8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0%。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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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未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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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前述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其他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科美诊断证券事务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陈钰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安康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周晖
签署日期:2023年2月2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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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陈钰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安康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周晖
签署日期: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