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暨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2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暨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公告
公司股东吴潮忠先生、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2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收到股东吴潮忠先生和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2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万全盈23号私募基金”)发来的《关于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的告知函》通知,由于银万全盈23号私募基金于2023年2月2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1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根据吴潮忠先生和银万全盈23号私募基金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规定,协议自双方在协议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银万全盈23号私募基金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之日止。因此,吴潮忠先生和银万全盈23号私募基金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
一、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及解除情况
(一)形成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
2021年7月21日、2021年7月23日和2021年7月26日,因个人资产规划需要,吴潮忠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向一致行动人银万全盈23号私募基金合计转让4,273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4%,并与银万全盈23号私募基金有限公司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9日和2021年7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二)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情况
根据吴潮忠先生和银万全盈23号私募基金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规定,协议自双方在协议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银万全盈23号私募基金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之日止。
银万全盈23号私募基金于2022年11月8日、2023年1月2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1,079万股和3,194万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2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
截止2023年1月24日,由于银万全盈23号私募基金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因此,吴潮忠先生和银万全盈23号私募基金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
二、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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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银万全盈23号私募基金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后,吴潮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921.05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1.79%,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3、上述一致行动关系解除的行为未违反《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和上述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