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7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福華環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華環球”)大宗交易减持股份,以及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市创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友投资”)、施清岛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所致。
●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55.19%变动至54.14%。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2月24日,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台华转债”(已于2023年1月6日摘牌)和“台21转债”累计转股5,725,895股,公司总股本从2022年12月28日的887,200,190股变动至2023年2月24日的892,926,085股,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被动稀释;2023年2月24日,控股股东福華環球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18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69%。
综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55.19%变动至54.14%,权益变动累计超过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福華環球的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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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创友投资的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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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披露义务人施清岛先生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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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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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占总股份数比例”合计数与对应明细合计计算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福華環球大宗交易减持,以及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创友投资、施清岛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中大宗交易的部分为实施减持股份计划所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3、公司“台21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数量、转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定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