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9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拟在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董事会的职权”增加第(二十)款,修订后为: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
(二十)确定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总体战略;
(二十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修订第一百九十一条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一条,修订后为:
执行委员会设委员5-9名,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执行委员会成员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选聘。
执行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推举一名执行委员会委员任执行委员会主任。
执行委员会委员向执行委员会主任汇报工作。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第十五条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后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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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16日 14点45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9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16日
至2023年3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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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3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人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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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2023年3月14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9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谭剑伟
电子邮箱:pub@foundersc.com
电话:010-56992898
传真:010-56992899
邮编:100020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备查文件:《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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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2.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对全部议案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若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只针对部分议案进行委托的,未委托部分视为弃权。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信达”)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09,886,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2%,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获得。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2月27日,中国信达未减持公司股份;中国信达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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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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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中国信达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等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中国信达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