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07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2月28日收到公司监事胡曾铮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胡曾铮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时生效。胡曾铮女士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监事会对胡曾铮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08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2月28日收到副总裁田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田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以及在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任职,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田健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田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09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股份
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亿元至6亿元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回购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上述股份回购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6)、《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8)、2022年3月26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1)和2022年3月29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2-03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披露进展公告,并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2023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40.58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1109%,购买的最高价为2.48元/股,最低价为2.4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01,578.77元。
截止2023年2月28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40.58万股。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规定以及公司回购预案,及时履行回购股份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2022年度,公司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亿元至-9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2))。出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公司货币资金将优先用于保证各产业板块日常生产经营和对外投资的有序进行,同时,公司正在加快推进房地产业务相关资产处置和项目资金回笼,前述资产处置及项目回笼资金也将作为公司实施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但受房地产调控政策、政府土地供应节奏以及市场因素等影响,公司房地产业务存在存量资产处置和资金回笼未达预期的可能。公司存在实际回购股票金额未达回购股票金额下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