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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09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控股子公司均胜汽车安全系统(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均胜安全”)。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安徽均胜安全新增担保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抓住当下国内智能电动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趋势,满足公司汽车安全事业部在合肥新产业基地的研发中心及实验室建设、产能扩充等需求,保证在手订单的及时交付,进一步提升汽车安全业务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安徽均胜安全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

(二)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均胜汽车安全系统(安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3MA8NDNG40P

4、成立时间:2021年11月15日;

5、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蓬莱路和四合路交口东南角;

6、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7、法定代表人:朱晓峰;

8、与本公司的关系:安徽均胜安全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为60%;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0、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安徽均胜安全于2021年11月15日成立,2021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适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一般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类型:借贷

4、担保期限: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5、担保额度:5亿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与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系满足该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与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被担保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此次超股权比例的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为符合实际情况的合理需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111.31亿元,实际发生余额约99.92亿元,上述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97.87%,实际发生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87.85%。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零。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10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21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21日

至2023年3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参见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2023年3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与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均胜集团有限公司、王剑峰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3年3月16日13:00-17:00;

(二) 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

(三) 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亲自出席或其委任代表出席)应当于2023年3月16日13:00-17:00,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材料以专人送递或邮寄或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的登记材料均需加盖法人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 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

2、邮编:315040

3、电话:0574-87907001

4、传真:0574-87402859

5、邮箱:600699@joyson.cn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11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上市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5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