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3-026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在任董事6人,亲自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4人,独立董事田晖女士和孙东莹先生因事先有其他公务安排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韩复龄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孔庆凯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葛书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鉴于徐如奎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补选葛书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此次补选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为葛书院先生、孔庆凯先生、田晖女士、韩复龄先生等四人,其中董事长葛书院先生为主任委员。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鉴于徐如奎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补选葛书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此次补选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孙东莹先生、韩复龄先生、葛书院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孙东莹先生为主任委员。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聘任张海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韩复龄先生、田晖女士和孙东莹先生共同就上述聘任总经理事宜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张海航先生的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8日
附:
张海航先生简历:
197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1999年11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2021年12月起,任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北京市崇文区土产杂品公司会计;北京市宝华商场会计;上海侨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主管会计;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中再生洛阳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期间兼任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兼任中合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3-025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8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副董事长孔庆凯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3人,独立董事田晖女士和孙东莹先生因事先有其他公务安排,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朱连升先生出席会议;财务总监程赣秋先生和副总经理仲良喜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与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葛书院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第1、2、4等三项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58,891,083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25.84%)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04,667,052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7.54%)、黑龙江省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99,355,457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7.15%)、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62,549,685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4.50%)、中再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3,394,635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3.85%)、银晟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7,556,325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0.54%)和供销集团北京鑫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6,270,216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0.45%)已对上述第1、2、4等三项议案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案均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小鹏、井昊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