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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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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2023-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银慧泽平衡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中银慧泽积极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中银慧泽稳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3年3月8日在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8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银彭博政策性银行债券1-5年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

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彭博政策性银行债券1-5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银彭博政策性银行债券1-5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银彭博政策性银行债券1-5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银彭博政策性银行债券1-5年指数

基金代码:01050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 年 3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程序终止《基金合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3年3月7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3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的情形。

若截至2023年4月4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连续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等业务。

2、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8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兴业证券将于2023年3月8日起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兴业证券的规定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 或 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62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风险提示:

定开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进行运作,在非开放期间投资者不能进行申购、赎回。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8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中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华泰证券将于2023年3月8日起开始销售中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华泰证券的规定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 或 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97

公司网站:https://www.htsc.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