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3-013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苏州天瑶钟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瑶钟山”)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天枢钟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枢钟山”)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天瑶钟山、天枢钟山于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3月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1,686,690股和1,277,298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963,9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
本次权益变动前,天瑶钟山、天枢钟山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8,306,85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7.78%)。其中天瑶钟山持有本公司股份4,719,80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2%)、天枢钟山持有本公司股份3,587,05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6%)。本次权益变动后,天瑶钟山、天枢钟山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342,86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0%)。其中天瑶钟山持有本公司股份3,033,1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4%)、天枢钟山持有本公司股份2,309,75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6%)。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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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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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瑶钟山、天枢钟山严格遵守减持预披露公告所披露的减持计划,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2.天瑶钟山、天枢钟山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天瑶钟山、天枢钟山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