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0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将杭政储出[2023]8号地块土地出让合同的受让人调整为项目公司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竞拍获得的杭政储出[2023]8号地块土地出让合同的受让人调整至项目公司杭州星岚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相应的权利义务100%调整至项目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3年3月8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509,216,317.68元的价格受让金华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城投”)持有的金华城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滨置业”)51%股权及对城滨置业享有的51%债权,城滨置业为金市土让告字[2022]18-2号地块(以下简称“目标地块”)的开发建设主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获得目标地块51%的权益。
本次交易审批权限在公司总经理权限范围内,已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华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12-09
3.住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天山路1号325室
4.法定代表人:卢品良
5.注册资本:25,000万元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经营,物业管理,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7.股东情况:金华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金华城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与金华城投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企业名称:金华市城滨置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11-07
3.住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宾虹东路299号浙中总部经济中心1号楼2楼201室
4.法定代表人:卢品良
5.注册资本:45,000万元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7.股东情况:本次转让前,金华城投持有其100%股权,本次转让后,公司与金华城投将分别持有其51%和49%的股权。
8.城滨置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2年12月20日,资产总额1,459,275,868.00元、负债总额1,009,275,868.00元、净资产450,000,000.00元(已经审计);截止2023年1月31日,资产总额1,459,196,882.53元,负债总额1,009,271,098.37元,净资产449,925,784.16元,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60,126.10元,净利润-60,126.10元(未经审计)。
10.标的评估情况:根据金华汇金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金汇评报字【2022】234号),截止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20日,金华市城滨置业有限公司资产账面价值1,459,275,868.00元,评估价值1,463,588,368.00元,增值额4,312,500.00元,增值率0.30%;负债账面价值1,009,275,868.00元,评估价值1,009,275,868.00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450,000,000.00元,评估价值454,312,500.00元,增值额4,312,500.00元,增值率0.96%。
11.目标地块基本情况如下:
■
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交易的标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形。本次标的转让不涉及优先权及职工安置。
四、拟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主要条款
1、转让价格:根据公开挂牌结果,本次股权交易的交易对价款包括股权转让款和标的债权款,标的股权挂牌转让成交价为232,018,125.00元,标的债权按照债权本金及至评估基准日的利息成交价为277,198,192.68元,合计转让对价款509,216,317.68元。
2、分期付款安排:第一期价款(交易对价款的30%)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价款(交易对价款的40%)在项目公司开发贷融资到位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三期价款(交易对价款的30%)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支付。
3、产权交易费用的承担: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包括产权变更、过户等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由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并自行办理有关事宜。
4、项目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地块由公司操盘,项目运营纳入公司项目管理体系,采用公司项目管理规范和标准。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亦不涉及关联交易,受让项目与募集资金项目无关。本次资产收购不涉及公司股权转让或高层人事变动等其他安排。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城滨置业51%的股权,从而持有目标地块51%的权益,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增加土地储备,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与金华城投将根据“同股同投、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原则开展项目合作,力争实现项目利益最大化。本次交易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