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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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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
公告

2023-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23年3月15日起对旗下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A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仅开通场外申购赎回,本公司据此对《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的A类基金份额的相关费用

自2023年3月15日起,本基金增加A类基金份额,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转换为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投资者仅可通过场外方式申购和赎回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可以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方式申购和赎回。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拟增加的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即本基金原基金份额转换而来)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在2023年3月15日前(含2023年3月15日)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原基金份额余额将自动划归为C类基金份额,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继续持有、赎回或转换等无任何改变,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A类基金份额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申购费率、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率如下所示:

1、管理费率(与C类基金份额一致)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

2、托管费率(与C类基金份额一致)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4、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逐级递减,登记机构根据单次申购的实际确认金额确定每次申购所适用的费率并分别计算。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5、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结构见下表:

二、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公告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基金简称: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A,基金代码:018042;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C,基金代码:519030)。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投资人可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如新增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请见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投资者可自2023年3月15日起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A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五、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因增加A类基金份额,本公司就《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上述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六、重要提示

1、自2023年3月15日起,本基金并存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2、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在本公司官网披露,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相应更新,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披露。

3、A类和C类基金份额共同受《基金合同》的约束,同一类别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权利,凡《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中对基金份额的提及,未做特别说明的,均适用于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

4、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A类和C类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

5、在分红方式上,投资人可对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分红除息日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6、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公告等文件。

投资者可访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1日

附件:

1.《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2.《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1.《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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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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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

相互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3月15日起,对本公司旗下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A,基金代码:018042;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C,基金代码:519030,以下简称“本基金”)开通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规则

1、本基金不同份额类别间的转换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是指:若投资者持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任一份额类别时,投资者可以将其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转换成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或将其持有的C类基金份额转换成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

2、本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单笔转换转出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某一类别基金份额转换成同一基金的另一类别基金份额,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份额类别最低申购金额限制。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转出基金份额类别的剩余份额余额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将投资者的该基金份额类别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3、本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原持有期限不延续计算。若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4、本基金不同份额类别转换时,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不同份额类别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5、投资者办理本业务时,转出份额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转换业务。

二、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 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 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 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的,则G=0;

H 为申购补差费率(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一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H=0;

J 为申购补差费。

特别提示:上述基金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资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目前仅在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开通A、C类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业务,如新增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业务,请见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2、本业务与本公司就本基金已经开通的与其他基金之间可以相互转换的原有业务不产生冲突。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转换的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本业务的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或转换时除外)。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公告等文件。

投资者可访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