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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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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营企业确认分红的公告

2023-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3-008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营企业确认分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联营企业东睦广泰确认投资收益4,500万元人民币,预计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2,448万元,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3年3月10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联营企业宁波东睦广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睦广泰”)出具的《关于确认分红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联营企业情况

东睦广泰成立于2019年8月,为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金广”)共同投资设立,其中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持有东睦广泰80%股权,宁波新金广为普通合伙人,持有东睦广泰20%股权。根据公司与宁波新金广签订的《宁波东睦广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东睦广泰的利润分配由普通合伙人分配20%后,剩余利润再按出资份额比例分配。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东睦广泰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权益法进行核算。

二、联营企业分红情况

2023年3月10日,东睦广泰参股的房产项目公司作出股东会分红决议,将其未分配利润按股权比例进行分红,此次利润分配抵消相应应收债权,不再现金分红。根据该股东会决议,东睦广泰按投资比例应得分红款4,5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睦广泰对该房产项目公司应付债务1.38亿元,其中公司按比例应付1.10亿元(未经审计)。

由此,公司根据权益法预计应确认对东睦广泰的投资收益2,880万元,预计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2,448万元,占最近一期(2021年度)经审计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4.81%,最近一期(2022年3季度)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6.07%。

三、风险提示

公司对以上投资收益的确认是公司财务部门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投资协议的约定而作出的专业判断,且未经会计师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10日

报备文件:

1、东睦广泰出具的《关于确认分红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