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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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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023-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3-018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朱逢学先生的通知,朱逢学先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11,000,000股公司股份转让给青岛皓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皓云资产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青岛皓云”)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朱逢学先生于2022年12月16日与青岛皓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朱逢学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青岛皓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15)。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朱逢学持有公司34,163,3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4%,朱逢学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曼控股”)、李玉池、上海共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共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共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173,643,11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3.41%。

二、股份过户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已于2023年3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3年3月13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前后交易双方持股情况变化: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曼控股,实际控制人仍为朱逢学和李玉池,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3-017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曼石油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曼装备集团”)、中曼石油钻井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曼钻井”)

● 本次拟为中曼装备集团和中曼钻井分别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公司为中曼装备集团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370.12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公司为中曼电气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7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曼装备集团和中曼钻井分别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期限均为24个月,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4月20日和2022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本次拟担保金额在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中曼装备集团

1、名称:中曼石油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江山路3998号飞渡路2099号1幢3层、2幢

3、法人代表:李春第

4、注册资本:39,000万元人民币

5、与公司关系:中曼装备集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曼装备集团资产总额137,995.95万元,负债总额98,128.22万元,净资产39,867.73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7,096.99万元,净利润-681.5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中曼装备集团资产总额132,715.35万元,负债总额93,351.86万元,净资产为39,363.49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233.15万元,净利润-527.3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中曼钻井

1、名称:中曼石油钻井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江山路3998号,飞渡路2099号1幢5层

3、法人代表:李春第

4、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5、与公司关系:中曼钻井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曼钻井资产总额85,272.17万元,负债总额55,009.41万元,净资产30,262.76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6,626.58万元,净利润3,047.0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中曼钻井资产总额106,183.58万元,负债总额71,518.79万元,净资产为34,664.78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5,335.65万元,净利润3,828.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名称: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债务人名称:中曼石油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曼石油钻井技术有限公司

4、主债权金额:中曼装备集团1,000万元人民币;中曼钻井1,000万元人民币;合计2,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 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四、累计担保数额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65,561.7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4.02%,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孙公司。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