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3-007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前海金兴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兴阳”)持有公司股份10,3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本次解除质押后,金兴阳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0 股。
● 王壮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6,3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7.30%。截至本公告日,王壮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51,660,000股,占王壮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总股本的67.67%。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之一致行动人金兴阳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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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根据股东自身需要,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化,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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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18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8.5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65%,对应融资余额为7,500.00 万元;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生产经营收入、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自筹资金等。
2、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控股股东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控股股东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质押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况,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如后续出现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3-006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
比例超过总股本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3,6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0%,通过深圳市前海金兴阳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份10,3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通过汕头市新联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王壮鹏先生合计控制公司股份由72,337,000股减少至68,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5.35%减少至33.71%。
● 本次权益变动后, 王壮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6,3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7.30%。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告知函》,王壮鹏先生分别于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87,000股、1,460,000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34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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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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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减持主体之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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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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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仅为王壮鹏先生本人,其余一致行动人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壮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27.84%减少至26.20%,王壮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38.94%减少至37.30%。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