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部分基金增加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及开展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3年3月15日起,增加民生证券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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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自2023年3月1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民生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民生证券的规定为准。
三、调整申购起点金额
自2023年3月15日起,投资者通过民生证券申购上述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含10元)。
四、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民生证券提交申请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民生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五、适用投资者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六、办理场所
自2023年3月15日起,投资者可按民生证券规定的办理方式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七、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按民生证券规定的办理方式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八、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开放日9:30-15:00。
九、扣款日
投资者应与民生证券约定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十、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民生证券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固定扣款(申购)金额,基金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元起(含10元)。
十一、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固定扣款账户。
十二、交易确认
以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上述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民生证券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十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信息,须按民生证券规定的办理方式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按民生证券规定的办理方式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民生证券的有关规定。
十四、投资者通过民生证券指定方式办理上述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折扣率以民生证券的规定为准。
十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mszq.com
联系电话:95376
2、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cfund108.com
联系电话:4009-108-108
风险提示:
基金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5日
关于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众投资者发售部分提前结束募集的
公告
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为“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REIT”,场内简称为“国家电投”,扩位简称为“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REIT”,基金代码为“508028”)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456号文注册。本基金原定的募集期为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15日(含),公众投资者可在募集期内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由于公众投资者认购踊跃,截至2023年3月14日,本基金公众投资者认购总量已超过公众发售总量。
根据《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相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决定提前结束公众发售基金份额的募集,将本基金公众发售基金份额认购截止日提前至2023年3月14日,自2023年3月15日起不再接受公众投资者认购申请。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的相关约定对2023年3月14日的公众投资者认购份额进行比例配售。公众投资者比例配售的结果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基金战略投资者和网下投资者的募集期不变,为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15日(含)。
重要提示:
1、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及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cfund108.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
2、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fund108.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