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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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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方案

2023-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东方海洋将通过重整程序引入在企业管理、公司业务协同、资源支持等方面有明显背景优势的重整投资人。通过司法重整程序,东方海洋将实现债务化解和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从根本上重建公司经营信用,改变经营困局,恢复经营秩序和经营能力,实现轻装上阵。

本次重整成功后,东方海洋将优化经营管理平台和品牌运营平台,有目标、有规划地对公司业务结构与经营管理模式进行统一调整和全面升级。

东方海洋将立足现有资源,依托重整投资人的资本支持和业务资源支持,做实、做精、做强现有海洋产业板块,继续深耕和大力发展精准医疗产业,并以数字化、精密化、高端化为导向,通过外延并购及内生增长的方式发展壮大医疗大健康产业,打造海洋和医疗大健康双主业双轮驱动、可持续运营的高新科技龙头企业。具体经营方案如下:

一、行业前景和发展机遇

东方海洋主营从事海水养殖、冷藏加工及体外诊断试剂研发、生产、销售业务,其中海水养殖及冷藏加工立足海洋产业,受益海洋经济的快速增长及所在区域的地域发展机遇;体外诊断归属精准医疗产业,受益全球老龄化趋势及国内外社会医疗需求快速提升,正处于高速成长期和国家政策的发展机遇期。

(一)海洋产业的行业前景和发展机遇

海洋经济在经济发展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正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

2021年我国海洋生产总值突破9万亿元,同比增长8.3%。截至2021年末,全国实有海洋经济活动单位数比2015年翻一番。山东省拥有3,345公里的海岸线和16万平方公里的海域面积,海洋资源居全国第一。其中胶东半岛拥有全国最多的海洋牧场,在海洋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方面得天独厚。

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建设一批高质量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特色化海洋产业集群。山东省“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也提出要建设现代化渔业综合体和高水平的“海上粮仓”,都将推动海洋经济加速发展。

(二)医疗大健康产业的行业前景和发展机遇

全球老龄化加速、慢性病及传染病等发病率提高及新兴国家市场需求推动着医疗大健康产业持续、高速发展。

数据显示,中国大健康市场规模已达到13万亿元,过去8年市场规模年复合增长率高达13%。其中,体外诊断行业正处于行业周期的快速成长期,2021年市场规模达到1,243亿元。体外诊断行业增速会有所放缓,但得益于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老龄化加速、早筛检测需求等多重因素,其仍处于快速发展期。在我国“十四五”规划中,体外诊断已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未来将重点发展包括基准医学、基因检测、重大疾病早期筛查和用药指导、出生缺陷基因筛查、疾病筛查等领域。质谱检测技术及质谱仪装备研发是国家重点技术联合攻关与推广专项,在新生儿遗传筛查、营养水平检测、药品检测等领域具有技术迭代优势,正呈现爆发式的需求增长,将成为体外诊断行业中发展最快的赛道。

二、公司现有业务的价值分析

(一)海洋产业

东方海洋的海洋业务历经三十多年经营发展,在资源、技术、科研、人才、规模、质量控制和品牌等方面形成了特色的资源积淀和价值积累,此将是其重整完成后恢复、保持和发展海洋产业的基石。

1.品牌价值

公司曾是海水养殖与加工行业的龙头企业,其与中科院海洋所联合研发培育的“东科1号”优势突出,知名度高。海水养殖基地获得山东省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海参品牌获准使用烟台海参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国家驰名商标。

2.渠道价值

公司水产品加工业务经过多年发展,拥有稳定的水产品原材料国外供应渠道和销售渠道,积累了一批优质的、世界级的、大型的知名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日本三菱、日本航空、英国NOMAD、美国RED LOBSTER、法国C.T. MARIN等,并形成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3.科研创新价值

公司拥有国家海藻与海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7个国家级研发平台、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技术中心等9个省级研发平台、海洋食品开发等6个产学研合作平台,持有多项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和技术专利、海参种质保护区与海藻基因库,科研成果在同行业名列前茅。此外,公司还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近200人。

4.海域资源价值

公司拥有适合海参养殖国家一类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4.85万亩,其中5,000亩为国家级海参种质资源保护区,属于稀有海域资源。

5.固定资产的生产价值

公司拥有24个水产品加工车间,水产品加工能力达58,000 吨/年,在国内同行业中居于前列地位。公司的保税仓储物流是经国家海关总署批准的综合性 4A 级仓储物流中心。

(二)医疗大健康产业

自2016年起,公司通过外延式并购美国Avioq,Inc.公司进入医疗大健康产业,并在此基础上自建团队完成免疫诊断、质谱诊断、分子诊断、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等四大技术平台的组建和布局。目前公司建有精准医疗产业园,具备产品研发与批量生产能力,拥有两百余项体外诊断试剂及设备取证并实现上市销售,整体业务发展初具规模。此将成为其未来大力发展精准医疗行业的坚实基础。

1.市场价值

经六年发展,公司各产品线陆续投放市场,形成销售收入,渠道建设初具雏形,业务发展迅速。

2.产品价值

公司已布局免疫技术、质谱技术、分子技术及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等四大技术平台,并拥有超过两百项试剂产品,其中近一百五十项试剂产品已取证并上市销售,部分产品为独家产品。

3.科研人才价值

公司拥有国内外顶尖的核心专家资源库,并基于此组建了自有的专业技术队伍。

4.规范化生产体系价值

公司合计拥有超1万平方米的GMP洁净车间及近万平方米的研发实验室,已获生产许可认证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初步建立了大规模生产的生产体系与质量控制体系,并实现了持续、有效的运行。

三、经营发展规划

本次重整成功后,公司将依托上述积淀价值,借助重整投资人提供的流动资金支持、业务资源支持、优质资产赋能,一方面做实、做精、做强现有海洋产业,另一方面以高端医疗和精准医疗为导向,规划、培育和发展壮大医疗大健康产业。

(一)做实、做精、做强海洋产业

公司将依托自身积淀的价值及海洋全产业链优势,重点发展产业链中毛利率较高的海参育种、育苗板块和精深加工板块,扩大市场占有率,形成龙头优势。

1.依托科研和品牌优势,聚焦发展海参育种育苗产业

本次重整成功后,公司将依托其在海参育种、育苗的科研和品牌优势,投资改造池塘,聚焦“苗业”发展,提“质”扩“量”,增加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形成龙头板块优势。

2.发挥海洋产业链优势,深耕附加值高的产品

公司建有5条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海参加工及鱼皮胶原蛋白肽生产线,并开发了多种特色海参产品,以胶原蛋白肽为原料的功能性食品、保健品等系列产品。本次重整成功后,公司将发挥海洋全产业链的优势,加大海洋功能性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择机延伸切入国内水产品预制菜领域。

3.加大销售渠道拓展,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销售渠道

本次重整成功后,公司将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销售渠道,除恢复、保持和进一步发展海外出口渠道外,公司还将大力拓展国内渠道。

4.结合双主业优势,打造特医食品

公司目前储备有以海洋生物为原料的特医食品,前期已完成了四个山东省特医食品专项项目。本次重整成功后,公司将投入资金、引进和培育人才,依托海洋资源优势和大健康检测能力,实现特医食品研究成果转化和生产落地,进一步提升公司海洋产业业绩及利润贡献。

(二)发展壮大精准医疗产业

公司将依托现有产品布局,借助重整投资人的业务资源赋能,加大国内外销售渠道的拓展力度,实现业绩快速增长和持续发展。同时,公司将重点深耕高端精准医疗板块质谱产业及进一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丰富产品矩阵。

1.加大国内营销力度,拓展国际销售渠道

公司将投入资金和引进人才加大国内市场的营销推广力度,同时积极拓展国际销售渠道,扩大合作范围,实现产品“出海”,抢占市场份额。

2.借力重整投资人资源及渠道赋能,提升销售力度

重整投资人将为东方海洋引进优质医疗集团的渠道合作,为其大健康产业已有产品拓宽销售渠道和增强销售力度提供赋能。

3.深耕质谱产业,大力发展高端精准医疗板块

质谱检测是临床检测中逐步兴起的高端领域,目前国产化率低,但应用检测领域广。公司将深耕质谱产业,打造优势医疗板块。首先,公司将在现有45个取证产品基础上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丰富产品矩阵;其次,公司将开发自有品牌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系统和全自动样本处理系统,切入质谱检测设备的生产和销售领域。

4.实施技术创新战略,实现产品升级换代

公司将在现有免疫诊断、质谱诊断、分子诊断产品的研发基础上,加大科研力度,拓展科研深度,丰富检测试剂产品体系,推动产品更新换代,实现公司产品升级和跨越式发展。

5.加大外延内生力度,深耕体外诊断领域

公司将继续加大行业顶级科研团队引入力度,并通过外延和内生同步发展的方式,实现公司在精准医疗领域的前瞻布局。

(三)重整完成后注入其他优质资产,打造公司新利润增长点

重整投资人将利用其在医疗领域的产业资源,通过资本赋能的方式,协助东方海洋打造以试剂诊断为基础,延伸拓展具备数字化、精密化、高端化、精准化为导向的医学治疗和医疗服务产业。

在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并执行完毕,东方海洋恢复正常经营后,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前提下,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东方海洋股东大会批准,重整投资人将择机、逐步将其拥有的优质资产资源注入东方海洋,打造公司新利润增长点。目前重整投资人储备有多个优质资产,包括成长性高的肿瘤医疗设备及服务企业(拥有大型肿瘤放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能力及肿瘤诊疗服务能力)、国内领先的数字化眼科设备研发商、国内前列的中高端口腔服务提供商(利润过亿元)等。

(四)支持东方海洋获得融资支持

在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三年内,重整投资人将根据东方海洋经营发展需要,支持东方海洋获得银行贷款、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债券融资、票据贴现、增发等多种形式融资,用于保证东方海洋发展所需资金需求。

四、整合搭建公司运营管理平台,提升运营效率

本次重整成功后,重整投资人将协助东方海洋整合和搭建统一的运营管理平台,并将为东方海洋引入职业化的优质管理团队,实现公司规范化、市场化、体系化、信息化运营。

(一)引入职业化管理团队

本次重整成功后,公司将引入职业化管理团队并搭建统一的运营管理平台,以总部管理和事业部制的形式,实现东方海洋的规范治理和专业运营。

(二)统一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

本次重整成功后,公司将通过整合企业文化及价值体系,实现公司企业文化价值和经营理念统一,共同朝相同的目标努力和加速发展。

(三)优化组织运营管理架构

本次重整成功后,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组织运营管理架构,包括优化预算体系、经营责任制与考核体系、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目标管理体系和信息管理体系等。

(四)搭建信息化管控平台

本次重整成功后,公司将梳理和优化业务流程,并搭建信息化管控平台,实现公司业务全流程、实时的信息化管理。一方面,此将有利于公司业务各个节点的执行情况清晰明了,业务运作透明化,实时反馈实时解决,提升运作效率;另一方面沉淀的业务数据可为公司下一年度的业务规划提供精准决策参考,也有助于公司内部实施科学业绩考核。

(五)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本次重整成功后,公司将全面梳理人员配置,重新制定薪酬及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优化激励机制,加强绩效考核,提高员工绩效。

(六)加强人才资源管理

本次重整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建立健全的员工股权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通过将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有效结合的方式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为公司长远发展努力。此外,公司还将通过加强员工内部培训以完善适应公司管理和未来发展需要的高水平、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五、全面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一)加强信息披露控制和三会管理体系

本次重整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加强公司信息披露控制和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管理。

(二)完善财务风险管控体系

本次重整完成后,公司将强化和完善财务风险管控体系,包括重点加强资金审批控制、完善内部会计稽核制度、严格执行预算和收支管理等。

(三)强化法律合规管控力度

本次重整成功后,公司将强化合规监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规章制度等从事经营活动。在业务开展中,公司将合规审查作为关键环节,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流程管控到位。此外,公司还将定期开展法律合规自检和内控风险测试。

(四)完善内部管理及内控制度

本次重整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完善东方海洋各项管理制度及实施流程,着力提升成本控制及管理水平。同时,公司还将完善和优化持续监督核查机制,以便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并及时加以改进,切实保障企业合法、合规、高效运营。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一、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

东方海洋现金流严重不足,现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均已陷入困境。若东方海洋破产清算,现有资产在清偿各类债权后已无剩余财产向出资人分配,出资人权益为零。为挽救东方海洋,避免退市和破产清算的风险,出资人和债权人需共同做出努力,共同分担实现东方海洋重整的成本。因此,本方案将对东方海洋出资人的权益进行调整。

二、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范围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东方海洋出资人组由截至出资人组会议之股权登记日在中证登深圳登记在册的东方海洋的股东组成。上述股东自出资人组会议之股权登记日起至本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毕前,由于交易或非交易原因导致持股情况发生变动的,本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效力及于其股票的受让方及/或承继人。

三、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内容

东方海洋现有总股本7.56亿股,以东方海洋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约15.9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可转增12亿股股票(最终实际转增的股票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按照如下方案对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

(一)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权益调整

东方海洋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对东方海洋的经营亏损承担主要责任,为此附条件削减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全部股份,合计0.23亿股股票。鉴于控股股东持有的0.2亿股股票因其自身债务问题已设立质押并被多地法院查封,实际控制人持有的0.03亿股股票因其自身债务问题被多地法院查封。削减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票势必影响股权质押权人及申请查封股权债权人的权益,需要多方协商。如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裁定批准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质押、查封得以解除,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进行削减,用于部分解决东方海洋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如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裁定批准前股份质押、查封仍无法解除,则不再进行削减,由重整投资人兜底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由质权人、重整投资人就该部分股权自行协商处置。

转增股票中,应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分配的0.36亿股股票,专项用于解决部分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无偿让予化解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债权人。

(二)对其他出资人的权益调整

转增股票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应分配的11.64亿股股票,不再向股东分配,具体安排如下:

1、0.3亿股股票用于通过以股抵债的方式清偿东方海洋部分负债;

2、11.34亿股股票用于有条件引进战略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以下合称“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票的条件包括:

(1)支付现金13.06亿元,用于偿付债务、支付重整费用、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部分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问题。

(2)兜底解决东方海洋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东方海洋通过债务抵偿及现金补足的方式解决12.87亿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在无法以债务抵偿方式全部解决时,差额部分重整投资人无偿赠与东方海洋现金补足。同时,重整投资人将部分取得的股票无偿让予自愿以其债权化解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债权人。

(3)兜底清偿东方海洋违规担保类债权。预重整程序中经审查确认的违规担保债权合计8.42亿元(利息暂计至2022年12月31日),该部分债权及违规担保类预计债权按照重整计划草案中普通债权的清偿方式进行清偿,现金清偿部分及以股抵债的股票均由重整投资人无偿赠与,不占用东方海洋偿债资源。

(4)兜底清偿东方海洋因证券虚假陈述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未申报债权。东方海洋因两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存在大量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对于该类未申报债权,按照法律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债权人可要求东方海洋按照重整计划中规定的普通债权清偿方案进行清偿。如预留偿债资源不足,重整投资人承诺兜底清偿。

(5)重整投资人将充分利用资金、资产、资源、运营管理方面的优势,帮助东方海洋尽快恢复并增强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在资金方面,重整投资人将根据东方海洋经营发展需要,支持东方海洋获得银行贷款、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债券融资、票据贴现、增发等多种形式融资,用于保证东方海洋发展的资金需求;在资产方面,重整投资人将择机、逐步将其拥有的优质资产资源注入东方海洋,打造公司新利润增长点;在资源方面,重整投资人将为东方海洋引进优质医疗集团的渠道合作,为其大健康产业已有产品拓宽销售渠道和增强销售力度提供赋能;在运营管理方面,重整投资人将协助东方海洋整合和搭建统一的运营管理平台,并将为东方海洋引入职业化的优质管理团队,实现公司规范化、市场化、体系化、信息化运营。

四、锁定期安排

为了保证东方海洋在重整完成后的长期稳定发展,战略投资人承诺根据东方海洋重整计划取得受让股份后36个月内不出售所持东方海洋股份,财务投资人承诺根据东方海洋重整计划取得受让股份后12个月内不出售所持东方海洋股份。

五、除权与除息

本方案实施后,为反映该等权益调整事项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影响,需结合重整计划实际情况对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调整。即如果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转增股票平均价格,公司股票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如果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或等于转增股票平均价格,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4.4.2条的规定:“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股价格×股份变动比例]÷(1+股份变动比例)。”公司重整财务顾问将对本次重整中拟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论证,财务顾问结合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内容对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并将在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就拟调整的计算公式出具专项意见。后续若上述拟调整的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或相关计算参数因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或根据监管规则要求需要另行调整的,管理人或公司将按照前述要求进行调整,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后的预期效果

上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完成后,东方海洋出资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绝对数量不会因本次重整而减少,并且在重整过程中引进了实力雄厚的重整投资人。在重整完成后,随着债务危机的化解以及重整投资人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东方海洋的基本面将发生根本性改善,并逐步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重回良性发展轨道,全体出资人所持有的东方海洋股票将成为真正有价值的资产,有利于保护广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本方案为《重整计划(草案)》中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东方海洋重整最终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3-02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规定,重整计划由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所涉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由出资人组进行表决。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或虽未表决通过,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计划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重整计划将于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之后公告。公司目前为预重整程序,在公司进入正式重整后若出资人组会议未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或债权人会议未表决通过重整计划,且重整计划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或者已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人民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慎重表决并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出资人组对出资人权益调整相关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重整计划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获得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3、若公司重整计划获得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并顺利执行,根据《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东方海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将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56亿股增至约19.56亿股(最终实际转增的股票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上述转增股份处置方式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转增股份分配和处置后,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发生变化。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时,可能涉及除权(息)调整,调整方式详见东方海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聘请的财务顾问届时将对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论证,待明确除权(息)调整安排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3年3月15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发来的通知,公司临时管理人将于2023年4月7日(星期五)14:30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为了便于股东投票表决《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现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出资人组会议的召集人:公司临时管理人。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7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

6、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4月3日(9:00一11:30,14:00一17:00)

2、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证券部

邮政编码:264003

联系人:吴俊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 真:0535-6729055-9055

3、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包括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等,下同)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出资人组会议”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3年4月3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4、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为半天。

5、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风险提示

1、出资人组会议尚未召开,东方海洋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获得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不确定性

目前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债权人已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公司参加了重整听证会,对重整申请无异议,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4),2022年东方海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预计为-8.8亿元至-11.8亿元。若2022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则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3年仍无法扭转困局,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依旧为负值,将面临被强制退市的重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披露了《关于签署〈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五矿金通与公司签署《重整投资意向协议》,五矿金通有意向以其设立的专项私募投资基金,联合其他投资人共同以重整投资人身份参与上市公司重整投资,认购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签署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仅为意向协议,旨在载明双方就公司重整投资达成初步意向,双方是否签署正式重整投资协议、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本公告所示相关协议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合作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内容以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及届时签署的正式重整投资协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7、重整执行完毕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若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86,投票简称:海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7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

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 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议案的表决指示如下: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 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结束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