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赎回优先股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3一08
优先股代码:360020 优先股简称:华夏优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赎回优先股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审核同意,本公司拟于2023年3月28日赎回本公司全部2亿股优先股(以下简称“本次优先股”),现将有关赎回事宜提示如下:
一、赎回规模
本公司拟赎回全部2亿股本次优先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总规模人民币200亿元。
二、赎回价格
本次优先股的赎回价格为本次优先股的票面金额加当期已宣告且尚未发放的优先股股息。
有关本次优先股股息派发的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三、赎回时间
2023年本次优先股派息日,即2023年3月28日。
四、付款时间及方法
本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向本次优先股股东支付其所持有的优先股票面金额和2022年3月28日至2023年3月27日持有期间的股息。
五、赎回程序
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在本次优先股的赎回期内,根据监管要求、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赎回事项,并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全权办理与赎回相关的所有事宜。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2月29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行使优先股赎回权的议案》。本公司已收到中国银保监会的复函,对本公司赎回本次优先股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3一07
优先股代码:360020 优先股简称:华夏优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优先股代码:360020
优先股简称:华夏优1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68元(税前)
最后交易日: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
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7日(星期一)
除息日:2023年3月27日(星期一)
股息发放日: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
一、通过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全权办理宣派和支付优先股股息事宜。本公司优先股(以下简称“华夏优1”,代码:360020)股息分配方案,已经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3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1、计息期间:2022年3月28日至2023年3月27日。
2、发放金额:按照华夏优1票面股息率4.68%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68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9.36亿元(含税)。
3、发放对象:截至2023年3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华夏优1股东。
三、优先股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最后交易日: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
2、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7日(星期一)
3、除息日:2023年3月27日(星期一)
4、股息发放日: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
本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发布了关于拟赎回优先股的公告,并分别于2023年2月9日、2023年2月23日发布了关于赎回优先股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本次优先股赎回事宜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本公司已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复函,对本公司赎回本次优先股无异议。本次优先股派息和赎回工作将同时进行,有关本次优先股赎回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四、优先股派息实施办法
1、全体华夏优1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2、对于持有华夏优1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本公司向其每股优先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68元。其他华夏优1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咨询
咨询机构: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85238995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3一06
优先股代码:360020 优先股简称:华夏优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4日。会议应发出书面传签表决票17份,实际发出书面传签表决票17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17份。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优先股股息分配的议案》。
本公司优先股发行规模为2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第二个计息周期票面股息率为4.68%(每五年为一个计息周期),每股优先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68元(含税),本次发放现金股息合计人民币9.36亿元(含税)。优先股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发放。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股息分配的具体事宜。更多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承诺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董事会对董事2022年度履职评价情况报告》。
董事会对参加评价的19名董事2022年度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