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号:002096 股票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3-014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23年2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3月1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变更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址的公告》。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3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佳兴世尊酒店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德坤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 14人,代表股份959,870,5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5.4515%。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779,070,9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3560%;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180,799,5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0955%。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且非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包含5%,下同)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122,317,8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8892%。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提案逐项进行审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本提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付军先生、曾德坤先生、邓小英先生、宗孝磊先生、陈宏义先生和孟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会议逐项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付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16,181,2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8,628,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82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2 选举曾德坤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16,181,2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8,628,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82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3 选举邓小英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16,181,2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8,628,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82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4 选举宗孝磊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16,181,2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8,628,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82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5 选举陈宏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16,181,2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8,628,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82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6 选举孟建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16,181,2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8,628,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82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本提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运敏先生、郑建明先生和唐祺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会议逐项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王运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16,181,2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8,628,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82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02选举郑建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16,181,2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8,628,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82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03 选举唐祺松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16,181,2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8,628,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82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提案》。
本提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宋志强先生和谢慧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程金华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本次会议逐项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宋志强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16,181,2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02选举谢慧毅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16,181,2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朱志怡律师和朱龙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3-016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于2023年3月15日在长沙市佳兴世尊酒店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经过半数监事推选,由监事宋志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宋志强先生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发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宋志强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008)。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3-017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岭民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非独立董事:付军先生(董事长)、曾德坤先生(副董事长)、邓小英先生、宗孝磊先生、陈宏义先生、孟建新先生
2、独立董事:王运敏先生、郑建明先生、唐祺松先生
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1)战略委员会:付军先生、宗孝磊先生、王运敏先生,其中付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运敏先生、郑建明先生、陈宏义先生,其中王运敏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郑建明先生、唐祺松先生、付军先生,其中郑建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4)审计委员会:郑建明先生、唐祺松先生、孟建新先生组成,其中郑建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公司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宋志强先生(监事会主席)、谢慧毅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程金华女士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未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邓小英先生
常务副总经理:张健辉先生
副总经理:蔡峰先生、邓安健先生、何晖先生、王志强先生、刘刚先生
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胡丹先生
董事会秘书:邹七平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邹七平先生通讯方式如下:
电话:0731-88936121
传真:0731-88936158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319号新天地大厦13楼
电子邮箱:571801392@qq.com
五、换届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郑立民先生、张健辉先生、张勤先生、邹七平先生,独立董事戴晓凤女士、徐莉萍女士、严继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王乐毅先生、职工代表监事曾伶俐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公司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备查文件
1、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决议;
3、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3-015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于2023年3月15日在长沙市佳兴世尊酒店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宗孝磊董事因公务不能参加会议,委托陈宏义董事参加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经过半数董事推选,由付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付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付军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007)。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曾德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曾德坤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007)。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付军先生、宗孝磊先生、王运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付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运敏先生、郑建明先生、陈宏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王运敏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郑建明先生、唐祺松先生、付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郑建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郑建明先生、唐祺松先生、孟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郑建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007)。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邓小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邹七平先
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邓小英先生和邹七平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一。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张健辉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胡丹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蔡峰先生、邓安健先生、何晖先生、王志强先生、刘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张健辉先生、蔡峰先生、胡丹先生、邓安健先生、何晖先生、王志强先生和刘刚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一: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简历(一)
1、邓小英先生,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历任葛洲坝三峡爆破公司技术员、爆破队副队长、队长、生产部主任、项目部经理,新疆和益公司总经理,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兼)、党委常委,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监事会专职监事(主持工作)、主席;2019年6月至2023年3月,任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本公司董事。
2、邹七平先生,198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采购中心主管、证券投资部主管兼证券事务代表;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湘北威尔曼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助理、证券部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9月至今兼任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7月至2023年3月,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二: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简历(二)
1、张健辉先生,197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政工师,高级经营师。历任向红机械化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湖南神斧民爆集团工程爆破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战略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委干部部部长);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部长;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双牌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邵阳三化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2018年6月至2018年7月,任本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8年7月至2019年10月,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2019年10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2、蔡峰先生,197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党委常委、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3、胡丹先生,197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正高级会计师。历任葛洲坝五公司贵毕项目部会计、财务科长,元磨项目部总会计师,葛洲坝五公司财务处处长、副总会计师;葛洲坝水泥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葛洲坝集团股份公司第二监事会专职监事、第四监事会专职监事、第五监事会专职监事、子企业专职董事;2019年月6月至今,任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
4、邓安健先生,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高级爆破工程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历任本公司平江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湖南岳阳南岭民爆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湖南神斧一六九化工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工会主席。2021年2月至2023年3月,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会主席。
5、何晖先生,196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湖南长斧众和科技公司董事、湖南神斧民爆集团副总会计师,湖南鸿欣达物流公司董事长,中铁民爆物资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资本财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党委委员。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6、王志强先生,1972 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威海沃克哈特制药有限公司筹建处负责人、威海汇泉工业集团办公室主任,澳瑞凯(威海)爆破器材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市场营销经理、商务团队负责人。2016年11月至2018年6月,任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国际业务市场开发总监。2018年6月至今,任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兼),晟和通达(香港)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
7、刘刚先生,198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新疆爆破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副部长、部长;2018年6月至今,任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