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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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公告编号:2023-018

债券代码:163441,188410,185579

债券简称:20外高01,21外高01,22外高01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3年3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就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授予了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公司修订并编制了《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2票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勇先生、郭嵘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就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授予了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公司修订并编制了《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2票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勇先生、郭嵘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备文件: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公告编号:2023-019

债券代码:163441,188410,185579

债券简称:20外高01,21外高01,22外高01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公告了《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根据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制度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公告了《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并同步修订相关文件,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公告编号:2023-020

债券代码:163441,188410,185579

债券简称:20外高01,21外高01,22外高01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2023年3月13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就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修订并编制了《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无关联监事需要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就本次发行,公司修订并编制了《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无关联监事需要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