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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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太极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2023-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68 证券简称:太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债券代码:128078 债券简称:太极转债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太极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22年12月5日,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太极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暂不行使“太极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在2022年12月6日至2023年3月5日期间,若“太极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3年3月5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太极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太极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2、自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6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9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太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22.02元/股)的130%(含)。若在未来触发“太极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届时根据《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者部分未转股的“太极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太极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7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公开发行了1,0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100,0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0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694号”文同意,公司100,000.00万元可转债于2019年11月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太极转债”,债券代码“128078”。

3、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可转债自2020年4月2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4、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0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太极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439765元(含税)人民币现金,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 3.999615股,除权除息日为 2020年7月9日。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太极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7月9日起由原31.61元/股调整为22.40元/股,调整后的价格自 2020年7月9日起生效。

2021年7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太极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909992元(含税)人民币现金,除权除息日为 2021年7月12日。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太极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7月12日起由原22.40元/股调整为22.21元/股,调整后的价格自2021年7月12日起生效。

2022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太极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939997元(含税)人民币现金,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6日。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太极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7月6日起由原22.21元/股调整为22.02元/股,调整后的价格自2022年7月6日起生效。

2022年8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太极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太极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六个月(2022年8月29日至2023年2月28日)内,如再次触发“太极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二、“太极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太极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本次可能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6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9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太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22.02元/股)的130%。若在未来触发“太极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者部分未转股的“太极转债”。

四、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将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太极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68 证券简称:太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债券代码:128078 债券简称:太极转债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1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16日

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3月16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3月1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2、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容达路7号院中国电科太极信息产业园C座会议中心。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和主持人: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吕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16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34,825,8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3986%,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27,436,8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1588%。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1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389,0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39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389,0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397%。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4,773,3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6%;反对52,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36,5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86%;反对52,5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刘娟、顾然两位见证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会议见证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