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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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参与
投资苏州宜行天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9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参与

投资苏州宜行天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宜行天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标的基金”或“本基金”)。

● 拟投资金额: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本基金,子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5,000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3%。

● 投资领域: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新一代显示技术、集成电路技术、新能源和储能等。

● 风险提示: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目前本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由苏州三行汇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起设立的标的基金,并以现金货币方式向标的基金认缴出资不超过5,000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3%,资金来源为子公司自有资金。标的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目标规模约20亿元,具体认缴出资情况如下(具体以最终募集情况为准):

标的基金合伙人及出资情况表

其中,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实控人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区投控”)副总裁担任其董事的公司。因此,苏州资管是公司关联方,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累计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上述事项已于2023年3月16日经公司管理层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实控人园区投控副总裁陈军先生担任苏州资管董事职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MA1ML9WL32

成立日期:2016年05月23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为民

注册资本:57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5号

经营范围:对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收购、受托经营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企业破产清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一大股东:苏州市财政局

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基金的基本情况及拟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

1.基金名称:苏州宜行天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目前正在募集过程中,已完成工商注册,并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号:STS341)。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三行汇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2日;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三行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4.基金管理人:北京三行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3月20日;法定代表人:孙达飞;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在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P1031588;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5.基金目标规模:约20亿元(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其中普通合伙人拟认缴出资1,090万。子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5,000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3%。

6.出资安排:按50%:50%分两期出资。具体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7.投资领域: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新一代显示技术、集成电路技术、新能源和储能等。

8.投资规模限制:未经过咨询委员会同意,基金对单一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0%。

9.经营期限:投资期3年,退出期5年;经2/3以上咨询委员会成员的同意,可以延长有限合伙的投资期、退出期和经营期限。前述投资期和退出期共计可以延长2次,每次可延长1年。

10.管理费:投资期每年按认缴出资额的2%,退出期每年按尚未退出被投资项目的剩余投资成本的2%,延展期每年按尚未退出被投资项目的剩余投资成本的1%。

11.管理模式: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设置投资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就本基金的投资事宜(主要包括项目投资及退出)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

12.收益分配:就基金的可分配现金收入,应当首先在各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对基金的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进行初步划分。按此划分归属普通合伙人和员工跟投平台的金额,应当实际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和员工跟投平台,归属每一有限合伙人的金额,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实际分配:1)投资成本返还:10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直到该有限合伙人根据本第1)段累计获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其对基金的实缴出资总额;2)20/80分配:如有余额;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直到该有限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其实缴额出资的4倍;3)25/75分配:如有余额,25%分配给普通合伙人,75%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直到该有限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其实缴出资额的6倍;4)30/70分配,如有余额,3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7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

13.退出机制:通过被投资目标公司公开上市、回购、通过产权交易市场进行转让、协议转让、公开拍卖、资产证券化以及其他金融创新工具等方式实现退出。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获取财务回报的同时,有助于公司布局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新一代显示技术、集成电路技术、新能源和储能等领域的产业和投资,从而有效补充园区开发运营业务链条,强化园区开发运营主业,提升公司产业园区开发运营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目前本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2023年3月16日召开的管理层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子公司参与投资标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交易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子公司进行本次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累计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