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3-015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安排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05)。
近日,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吉林银行”)办理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情况发生变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办理吉林银行单位协定存款
1、签约银行:吉林银行;
2、最低留存额:人民币50万元;
3、协定存款利率:年利率1.90%【对最低留存额(含)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4、有效期:一年,自2023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13日。除非一方于有效期限届满日前书面通知对方不再续展,有效期自届满日起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次数不限。(如合同有效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使用期限到期且未获得新的授权,公司将与对方及时协商提前终止合同)。
(二)支取部分吉林银行7天通知存款
2023年1月12日,公司在吉林银行办理了7天通知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23-001)。
2023年3月15日,公司从前述吉林银行7天通知存款账户赎回募集资金4,000,000元,起息日为2023年1月12日,结息日为2023年3月15日,年利率为2%,合计利息金额13,777.78元。目前该产品余额为106,000,000元。
此外,因后续持续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需求,公司预计将每月按需赎回部分现金管理产品金额用于前述支出。公司将在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届满前统一披露后续赎回及利息情况。
公司与吉林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以及因发行主体原因导致本金受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并将加强对相关产品标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三、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闲置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的现金管理产品,均为吉林银行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产品,截至本公告日,仍处于有效期的产品情况如下:
定期通知存款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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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定存款产品:
■
*注:相关产品收益率可能会进行调整,最终以相关产品赎回时披露的数据为准。
除前述现金管理产品外,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其他产品均已到期或赎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用于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额度范围。
五、备查文件
吉林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7天通知开户证实书及支取凭证。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3-016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股份数量、
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股东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高科”)自2022年9月19日起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计划首次减持时间距离前述时间节点未超过90个自然日,国投高科仍需遵循针对持股5%以上股东的减持披露要求,对减持计划相关情况进行披露。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2-078),公司股东国投高科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3,726,940股股份,即公司总股本的2%(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近日,公司收到国投高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股份减持过半、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国投高科于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3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86.35万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的1%。
截至2023年3月17日,国投高科本次减持计划累计减持数量及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剩余减持期间内可减持数量不超过1,863,44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国投高科减持情况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
*注:本表中数据均为国投高科根据交易数据计算后提供。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及减持数量过半后持股情况
■
*注:本表中数据均为国投高科根据交易数据计算后提供。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意向、承诺的情形,承诺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1-065)等披露文件;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国投高科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督促国投高科及时告知公司后续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国投高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股份减持过半、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