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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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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鲁西集团有限公司
所涉及的鲁西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修订说明的公告

2023-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3-012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鲁西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鲁西集团有限公司

所涉及的鲁西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验证鲁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西集团”)评估价值是否发生不利变化,2022年11月23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2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对鲁西集团进行了加期评估,并出具东洲评报字[2022]第2147号《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鲁西集团有限公司所涉及的鲁西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加期资产评估报告》”),根据《加期资产评估报告》,鲁西集团评估值未发生减值。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鲁西集团有限公司所涉及的鲁西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2]第2147号)的议案》,对原《加期资产评估报告》进行更新,将鲁西集团两项被撤销商标不再纳入评估范围。

经核查,对《加期资产评估报告》“七、评估方法”之“(三)资产基础法介绍”之“3.长期股权投资”中关于鲁西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采用市场法评估进行进一步说明,现修订如下:

修订前:

鲁西化工为鲁西集团投资的上市公司,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采用市场法评估,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结合本次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方案,本次评估采用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每股单价14.76元作为股份评估价。

同时根据鲁西化工2022年7月18日发布的《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的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因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股份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事项,即根据鲁西化工披露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利润分配实施前的上市公司最新股本总额1,919,676,0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15日。截止公告日,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上市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则相应调整发行价格,为12.76元/股。

考虑重组方案股票调整后发行价格公允合理。

本次以鲁西集团持股份数和调整后发行价的乘积计算确定评估值。

修订后:

鲁西化工为鲁西集团投资的上市公司,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采用市场法评估,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结合本次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方案,本次采用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每股单价14.76元作为股份评估价。同时根据鲁西化工2022年7月18日发布的《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的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对基准日前现金红利进行除息计算后的每股单价12.76元/股作为评估价,以鲁西集团持股份数和调整后发行价的乘积计算确定评估值。

经查询鲁西化工本次加期评估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90%(14.69元/股)高于重组方案调整后股票发行价格(12.76元/股);同时鲁西化工2022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净利润实现数为311,607.99万元,在定价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后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故本次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无减值迹象。因本次交易中已明确发行价格为12.76元/股,以发行价折算评估值使鲁西集团的股东因通过持有鲁西集团股权而获取的上市公司鲁西化工股份数量,与原先鲁西集团本身持有鲁西化工股份数量保持一致,即1股换1股,且交易完成后鲁西集团持有的鲁西化工股份将予以注销,故市价法与经济行为匹配。因此考虑重组方案股票发行价格公允合理,本次以鲁西集团持股份数和调整后发行价的乘积计算确定评估值。

如果按照加期基准日鲁西化工股票的市场价格重新评估,将涉及同步调整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价格,从而导致影响整体交易方案。但因“1股换1股”的逻辑,即使上市公司调整发行价格也不会导致鲁西集团的股东因通过持有鲁西集团股权而间接持有鲁西化工股票的资产而获取上市公司鲁西化工股份数量的变动。综合考虑对交易方案及交易各方影响,本次加期评估仍按照12.76元进行评估。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加期资产评估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修订不会对《加期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造成影响,评估方法和评估结果未发生变更。本次修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更新后的《加期资产评估报告》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