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联合体项目中标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联合体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标项目: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暨氯碱化工污染治理一期)东一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一一1标段(以下简称“项目”)。
●中标金额:290,177,724.66元(含税,具体金额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根据投标阶段约定,公司预估负责内容占总合同金额的50%以上,最终金额以联合体实际执行为准。
●拟签订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合同章后生效(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拟签订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约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风险提示:公司与联合体成员之间尚未就上述合同金额划分签订协议,仅为初步估算数据;该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等相关内容均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收到了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发的《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暨氯碱化工污染治理一期)东一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一一1标段中标通知书》。公司作为牵头人与安徽宝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为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暨氯碱化工污染治理一期)东一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一一1标段中标单位,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中标范围和内容: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暨氯碱化工污染治理一期)东一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一一1标段
2.中标金额:290,177,724.66元(含税)
3.中标工期:1,120日历天(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4.招标单位: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招标单位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90,000万元人民币
4.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巍
5.注册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441号
6.公司经营范围:基础设施及配套、基础产业及功能性公益性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项目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资产重组及并购、资产运营与管理;文化体育产业投资运营管理;电子商务及供应链管理;会展场馆投资运营管理;教育投资;房地产投资、开发、销售;物业管理;环境治理;环保景观建设;旅游产业开发;工业遗产保护;房屋、停车场租赁;中介服务(除专项许可);大健康产业、休闲养老产业投资建设运营管理;酒店投资运营管理;餐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招标单位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宝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君
5.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当涂路325号宝业东城广场1号楼五楼
6.公司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设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幕墙工程、金属及塑钢门窗工程、防腐保温材料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专项承包;建筑材料、钢筋制作及加工;钢结构产品、幕墙制品、保温材料、新型墙体材料、金属及塑钢门窗生产、销售及安装;冷轧带肋钢筋生产、销售;住宅产业配套产品设计、开发、研制、检测;机械设备及材料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总包协议;联合体成员单位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工作量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本次联合体项目中标价总金额为290,177,724.66元,根据投标阶段约定的合同工作量划分,预计公司最终所占金额约为不少于145,088,862.33元,最终金额以联合体实际执行为准。
3.本次联合体项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项目收入会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实施情况逐步确认。如本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在项目执行期间将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按照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公司将根据项目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对2023年当期业绩产生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与上述联合体成员与招标单位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项目中标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正式合同,合同签署时间及履约安排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最终金额、履行条款等内容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将在后续定期报告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