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3-17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15:00。
(二)召开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3层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书盈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共计24人,代表股份951,579,6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66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946,523,6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35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2人,代表股份5,056,0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14%。
(八)出席会议的还有:董事余德忠、张勇、安汝杰,独立董事史建庄、王京宝,监事张静、韩献会、毕瑞婕,副总经理刘峰,董事会秘书兼总会计师王萍,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东、陈宇超。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议案1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持有公司股份943,700,684股。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参与省投智慧能源、郑州豫能对外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09,604股,反对269,300股,弃权1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5808%、3.4179%和0.001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609,6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08%;反对26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4179%;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1,327,788股,反对251,800股,弃权1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35%、0.0265%和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609,6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6.5808%;反对25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1958%;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东、陈宇超
(三)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资格、议案的提出方式和程序、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