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82 证券简称:益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1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原告撤诉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之一
● 涉案的金额:不涉及
●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授权产品BPI-D0316(赛美纳)不落入本诉讼的争议标的的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影响BPI-D0316(赛美纳)的上市和销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基本无负面影响。
近日,公司收到美国新泽西地区法院书面文件(编号为3:21-cv-05103-ZNQ-TJB),原告Beta Pharma Inc.(以下简称“美国倍而达”)主动撤回了于2021年3月对公司、江岳恒(Yueheng Jiang)和Wansheng Liu 提起的民事诉讼(编号为3:21-cv-05103- ZNQ-TJB)。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1年3月,美国倍而达在美国新泽西地区法院对公司、江岳恒(Yueheng Jiang)和美国倍而达的专利律师Wansheng Liu 提起了民事诉讼(编号为3:21-cv-05103-ZNQ-TJB)。与公司及江岳恒(Yueheng Jiang)相关的诉讼理由包括联邦《保护商业秘密法》和《新泽西州商业秘密法》项下的商业秘密盗窃,以及与美国倍而达声称的保密和专有的BPI-7711化合物相关的商业秘密盗用、对于违反受托义务的协助和教唆、不当得利、不正当竞争、民事共谋。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及江岳恒(Yueheng Jiang)于2021年7月通过其聘请的美国的律师事务所提出了驳回动议,请求美国新泽西地区法院驳回美国倍而达的诉讼请求,2022年12月美国新泽西地区法院的法官初步批准了公司的驳回动议(ECF第12、22号),美国新泽西地区法院允许美国倍而达在30天内提出修改后的诉状。美国倍而达在2023年1月23号递交了修改后的诉状,公司在2023年2月27号递交了相应回复。
2023年3月17日(北京时间),公司及江岳恒(Yueheng Jiang)收到美国新泽西地区法院法官于2023年 3月16日(美国时间)签署的书面文件(编号为3:21-cv-05103-ZNQ-TJB),根据该书面文件,原告美国倍而达于2023年3月15日(美国时间)主动撤回了对公司、江岳恒(Yueheng Jiang)和Wansheng Liu提起的上述民事诉讼。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对外授权产品BPI-D0316(赛美纳)不落入本诉讼争议标的的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影响BPI-D0316(赛美纳)的上市和销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基本无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