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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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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3-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9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升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4,251,582.45元,其中超募资金546,411,682.45元。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0,401.17万元及超募资金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净额1,372.44万元(最终金额以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后包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的金额为准),共计约11,773.61万元(不超过1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约为21.55%。

●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剩余超募资金10,401.17万元及超募资金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净额1,372.44万元(最终金额以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后包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的金额为准),共计约11,773.61万元(不超过1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华泰联合”)发表了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1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67.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2,098,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7,847,017.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4,251,582.45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2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23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根据《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2,098,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7,847,017.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4,251,582.45元,其中超募资金546,411,682.45元。

(二)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三)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2,240万元收购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0,401.17万元及超募资金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净额1,372.44万元(最终金额以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后包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的金额为准),共计约11,773.61万元(不超过16,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546,411,682.45元)的比例约为21.5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程序

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0,401.17万元及超募资金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净额1,372.44万元(最终金额以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后包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的金额为准),共计约11,773.6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0,401.17万元及超募资金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净额1,372.44万元(最终金额以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后包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的金额为准),共计约11,773.6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盟升电子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所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0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向荣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1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毛萍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2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桐子咀南街350号 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7日

至2023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年3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4月4日(上午 9:3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桐子咀南街350号 公司管理楼12楼证券部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4月4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桐子咀南街350号 公司管理楼12楼证券部

联系电话:028-61773081

会议联系人:毛钢烈、唐丹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