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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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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稳健启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3-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安信稳健启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22年12月28日起生效。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为一年。因红利再投资所形成的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按原份额的锁定持有期计算。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自每份基金份额开放持有期首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才能申请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次一年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当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之间的区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申请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申请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次一年的年度对日。年度对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若该年度无此对应日期,则调整至该日所在月度的最后一日。若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本基金将自2023年3月27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标的股票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或其他业务,具体以届时依照法律法规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转换转入或者定期定额投资。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转换转入或者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转换转入或者定期定额投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的价格。投资人在锁定持有期内提出的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视为无效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进行申购,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0,000元(含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投资人将持有的各类基金份额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表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5)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7)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8)养老目标基金;9)职业年金计划;10)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2)本基金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表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登记和销售。

4.日常转换业务

4.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依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的标准收取。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1、赎回费用

在进行基金转换时,转出基金视同赎回申请,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则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同一笔转换业务中包含不同持有时间的基金份额,分别按照持有时间收取相应的赎回费用。在进行基金转换时,转出基金视同赎回申请,如涉及的转出基金份额尚在锁定持有期内,则该基金不能办理转换转出业务。

2、申购补差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的差额计算收取,若转入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为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之差;若转入基金申购费不高于(含等于或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为零。

3、具体计算公式

赎回费用=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申购补差费用=max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0]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转出基金赎回业务收取赎回费的,基金转出时,归入基金资产部分按赎回费的处理方法计算。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或在特定时间段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转换费率。

4.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的时间

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的原则

(1)采用份额转换原则,即基金转换以份额申请;

(2)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3)基金转换价格以申请转换当日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4)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5)转出基金份额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先认(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更改上述原则,但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在规定媒体公告。

3、基金转换的程序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转换的申请;

投资者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账户中必须有足够可用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的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段内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的申请日(T 日),并在T+1 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 日及之后查询成交情况。

4、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1)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基金转换申请单笔的最低限额为1份。如转出基金份额低于1份将会确认失败,如减去申请份额后转出基金剩余份额低于1份,系统会将剩余部分进行强制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基金转换的有关限制并及时公告。

(2)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基金转换单笔的最低限额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5、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于开始实施前在规定媒体公告。

6、基金转换与巨额赎回

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额后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7、暂停基金转换业务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相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暂停基金转换。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及计算公式等同于一般申购业务。对于满足不同条件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如定期定额申购期限适逢基金费率优惠期,或通过网上交易等渠道递交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或基金管理人认为适合的其他条件,基金管理人可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投资者办理该业务具体费率以销售机构当时有效的业务规定或相关公告为准。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25层

电话:0755-82509820

传真:0755-82509920

联系人:江程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网址:www.essencefund.com

6.1.2场外代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2场内销售机构

无。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23年3月27日起,基金管理人将不晚于每个开放日后的次日,通过规定的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基金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将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并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并进行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参加其他销售机构的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投资者在开展对应基金促销活动的机构办理业务的适用该销售机构的费率,基金管理人可不再另行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2 年11月16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信息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 上的《安信稳健启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安信稳健启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及其更新 。

6、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本基金认购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到期后,基金管理人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业务。

7、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8、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088-088,公司网址:www.essencefund.com。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