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
第一大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
第一大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5%以上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第一大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振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3,364,15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29%。
股东陈庆华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221,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股东李滨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14,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股东陈新华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7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股东陈卫华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6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股东陈庆华先生、李滨先生、陈新华先生、陈卫华女士为5%以上第一大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振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175,046,4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5%。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致行动人股东陈庆华先生、股东李滨先生计划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东陈庆华先生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0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5%,股东李滨先生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8%;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能够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事项,则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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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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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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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作为持有公司股份的5%以上第一大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振华先生一致行动人陈庆华先生、李滨先生承诺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陈庆华先生、股东李滨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