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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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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3-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集科技”或“公司”)股份5,438,545股,占公司总股本7.28%。

上述股份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经营管理需求,国家集成电路基金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67,541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5%。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期间内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于2022年9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17号)的要求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适用下列比例限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6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其他方式取得: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在安集科技上市后,通过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上述减持比例为根据安集科技截至2023年3月22日总股本计算。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承诺:

自安集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安集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安集科技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安集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因安集科技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持有安集科技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本公司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