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2023-07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张轩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1,411,546,930股无限售流通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5.56%。其中,张轩松本人持有881,724,522股公司股份,张轩松的一致行动人(喜世润合润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喜世润合润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喜世润合润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喜世润合润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喜世润经世57号私募投资基金)持有529,822,408股。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2月14日,公司披露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张轩松先生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即2023年3月7日开始实施减持,减持期间不超过6个月。张轩松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0,750,369股(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轩松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函》,截至2023年3月22日,张轩松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了90,482,22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IPO原始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通过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注1:具体详见公司公告《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临-2021-006)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张轩松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结合自身资金需求决定提前终止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2023-08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张轩松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所致,不涉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张轩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9.72%下降到8.72%,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从15.56%下降至14.56%。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张轩松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0,482,2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
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轩松,男,身份证号码3501211971********,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张轩松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
2、权益变动明细
■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履行减持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涉及资金来源,未触及要约收购。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自身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