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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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预计期内部分工程施工项目合同因设计变更、工作量调整、工期变化等原因,造成施工服务进度与预计产生一定偏差,部分预计项目存在变更或无法按期签约的可能。保理公司因关联方资金需求、融资方式等发生变化,原预计的保理业务未在报告期内落地。
(三)预计公司及子公司自2023年4月20日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不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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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包含了预计期间内上海浦发综合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子公司德勤投资租赁的德勤园1号楼1至4层及出顶层区域租金。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与履约能力分析
浦发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及子公司与浦发集团及其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杨卫东先生现担任同济咨询法定代表人、董事,公司及子公司与同济咨询构成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介绍
1、公司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成立日期:1997年11月14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99,881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新区张杨路69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94194W
法定代表人:李俊兰
经营范围: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工业、农业、商业及农业实业投资与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投资与管理,经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02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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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浦发集团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5月2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向城路58号25-26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06161250
法定代表人:王汇文
经营范围: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业务咨询,动拆迁代理,房地产评估,室内装潢,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百货、金属材料、木材的销售。
202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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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名称:上海浦发租赁住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浦发集团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1月15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龙东大道5385号708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584253871
法定代表人:程刚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装潢材料、建筑五金的销售,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
202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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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名称:上海浦发综合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浦发集团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中路10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309056050
法定代表人:丁卫东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一般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设备租赁,城市绿化管理,排水管道养护维修,生活垃圾清扫,河道维修养护,保洁服务,泵站维护。
202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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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名称: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浦发集团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6,2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4幢3楼东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5680907313
法定代表人:杜长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一般项目:对固废处理、污水处理、资源再利用项目的投资与管理,环保高新技术开发及相关产品的研制,并提供技术咨询,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新能源发电及电能、热能的综合利用,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砌块制造、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环境保护监测,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电气设备、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修理,园区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2022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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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名称:上海南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浦发集团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9月2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38,866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意路499号2幢A座4168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793943162
法定代表人:丁崔忠
经营范围: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管理、建筑施工、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社会服务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工业项目投资和产品销售,对水务行业的投资,企业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水利工程,市政工程(以上工程类项目凭资质),给排水设备安装,园林绿化,仓储(除危险品),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
2022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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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名称:上海华夏文化旅游区开发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浦发集团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10月2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9,853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华夏东路153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133503162H
法定代表人:王汇文
经营范围:旅游景区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园林规划、设计,会务服务,国内贸易(专项审批除外),仓储(除危险品),附设分支机构。
202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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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司名称:上海浦东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浦发集团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5月1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7,491.2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244弄1号3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1335146467
法定代表人:丁崔忠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企业进行控股、参股、投资转让、资产托管、破产清理,国内贸易,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自有设备的融物租赁,招投标中介服务。
202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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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公司名称:上海南汇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浦发集团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8月1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振万路2号2幢172室(临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778920479
法定代表人:樊金龙
经营范围:生态专项工程整体项目开发建设,绿化养护,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销售。
202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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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公司名称: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浦发集团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3月25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佳林路102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31863961E
法定代表人:徐业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城市绿化管理;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
202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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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公司名称: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杨卫东先生现担任同济咨询法定代表人、董事。
成立日期:1999年8月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398号18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6312858749
法定代表人:杨卫东
经营范围: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城市规划、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化工、医药、建材、水利、铁路、公路、港口、地下建筑工程、航空、航天、冶金、煤炭、石油、电力、轻纺、林业与生态、热力及燃力、给排水、邮电、通讯、广播设备、机械、电子等专业及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的工程咨询(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评估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招标代理、采购招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设计咨询,工程总承包服务,环保建设工程,工程法律咨询,财务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工程检测及建筑工程、产业规划科技、经济规划科技、新能源科技、污染场地修复科技、水处理科技、信息化科技、环保科技、节能科技、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202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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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公司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房屋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浦发集团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绣路1229号北楼406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L2U9X
法定代表人:毕舜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呼叫中心;保安培训。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停车场服务,房屋拆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建筑装饰材料、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的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零售,城市绿化管理。
202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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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关联法人履约能力较强,至今为止未发生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其应收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照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3-013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
投资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种类: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
● 委托理财的额度: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存续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其中低风险产品(剔除货币基金产品、国债逆回购)存续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一日,公司单笔购买结构性存款、低风险产品理财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投资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理财产品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管理风险、税收风险、利率、汇率、通货膨胀风险、信用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多因素影响。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品种,但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股东回报率,优化资产配置,本着稳健、谨慎的操作原则,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开展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投资。
(二)委托理财额度
在委托理财有效期内的任意时间点,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存续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其中购买低风险产品(剔除货币基金产品、国债逆回购)存续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有效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一日。理财产品投资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四)资金来源
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资金来自于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五)委托理财产品投资范围
本次委托理财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理财产品。
1、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是指由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的存款产品。根据2019年10月18日发布的银保监办发[2019]204号,结构性存款纳入商业银行表内核算,按照存款管理。
2、低风险理财产品
按审慎决策原则,公司将可投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按风险等级由低到高分为:R1(谨慎型)、R2(稳健型)。R1产品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中央政府债券、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收益权凭证(本金保障型)等与前述风险水平相当的单一品种或投资组合;R2产品包括AA级(含)以上评级债券、债券型基金、底层资产与前述风险水平相当的信托计划、资管计划、其他收益权凭证等单一品种和组合。
二、审议程序及授权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投资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需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开展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投资。
为便于工作开展,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获批投资额度之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以下事项:
(一)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年度授权范围内决策结构性存款和R1、R2级别产品的投资业务,并具体实施结构性存款和R1、R2级别低风险产品投资。
(二)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理财产品投资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理财产品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管理风险、税收风险、利率、汇率、通货膨胀风险、信用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多因素影响。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品种,但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对于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将进行多家理财受托方的询价并评估产品相关的风险,若风险较高,公司将不予购买。
2、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或其他理财产品受托方等,公司将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理财受托方,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如确因业务发展需要,委托关联方进行理财,公司须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审议披露程序。
3、公司财务部门、投资部门、风控部门后续也将负责对购买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等进行分析,并加强监督。如后期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公司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投资,预计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适当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等,并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升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优化资产配置,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2023年度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投资事宜表示同意,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3-014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8号上海浦东华美达大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0日
至2023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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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3月28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8、9、10、12、13、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9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议案12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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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二)社会法人股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与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桥路701弄3号(A幢)9楼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8862127、(021)68861703
邮编:201206 传真:(021)68765759
(五)登记时间:2023年4月1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3:00。
(六)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桥路701弄3号(A幢)9楼
联系电话:(021)68862127、(021)68861703
传真:(021)68765759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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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3-015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15号》(财会〔2021〕35号)。《准则解释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16号》(财会〔2022〕31号)。《准则解释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15号》和《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15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2月13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5号》和《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