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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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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4版)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本次回购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29,150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557,408,840股。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557,408,840股减至554, 879,690股,公司注册资本从557,408,840元减至554, 879,690元。办理回购注销完成前,若公司总股本有变化的,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将按最新股本进行计算。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昆山开发区新星南路155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2023年3月30日起45天内,工作日8:00-17:00

3、申报方式: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以书面形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4、联系人:吕女士

5、联系电话:0512-36688666

6、传真号码:0512-57478678

7、电子邮箱:ksgf@ kersentech.com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

应变更,对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5月19日发布了财会[2022]13号文件,取消了原先“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对于2022 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原财会[2020]10号文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适用条件不变。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至4月18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ksgf@kersentech.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3月30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利润分配预案等相关情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4月19日15:00-16: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及利润分配预案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9日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徐金根先生

财务总监:付美女士

独立董事:许金道先生

董事会秘书:朱戴兵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至4月18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ksgf@kersentech.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吕女士

电话:0512-36688666

邮箱:ksgf@kersentec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新星南路155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0日

至2023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1、特别决议议案:5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9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参会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地点为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新星南路155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2)电子邮件登记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的电子扫描件,邮件请注明联系电话。

3、参会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方式:2023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2)电子邮件登记方式:2023年4月14日9:30至2023年4月19日16: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吕女士

电话:0512-36688666

邮箱:ksgf@kersentech.com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徐小艺女士持有公司22,90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徐小艺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不超过22,903,4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11% 。集中竞价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其中,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徐小艺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时做出如下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1、减持方式

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等。

2、减持价格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3、减持期限

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以及公开信息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每年减持的股票数量不 超过其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徐小艺女士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徐小艺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督促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