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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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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76 公司简称:凯盛新能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http://www.hkexnews.hk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0,903.87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65,446.72万元,2022 年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542.85万元。

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1,610.91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14,367.45万元,2022年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2,756.54万元。

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2年,光伏产业规模持续增长,中国可再生能源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一是国内应用市场保持旺盛需求。国家能源局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2月底,中国光伏新增装机87.41GW,同比增长60.3%,创下史上年新增装机量的最高纪录。二是海外出口增长势头强劲。2022年中国光伏产品(硅片、电池片、组件)出口总额约512.5亿美元,同比增长80.3%,光伏组件出口超过153GW,同比增长55.8%,有效支撑国内外光伏市场增长和全球新能源需求。从出口区域分布看,2022年欧洲依然是最主要出口市场,约占出口总额的46%,占比持续提升。

受益于光伏装机高增长,光伏压延玻璃呈现产能产量大幅增长的态势。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光伏压延玻璃在产企业40家,产能8.4万吨/日。全年光伏压延玻璃累计产量1606.2万吨,同比增加53.6%。

受光伏玻璃产能不断增加和释放,市场供应量逐步加大,同时叠加上游原材料价格走高。报告期光伏压延玻璃行业整体利润有所下降。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营产品包括双玻组件玻璃、AR光伏镀膜玻璃、高透光伏玻璃钢化片等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

近年来,依托我国光伏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公司重点聚焦新能源材料领域,加快业务结构调整,加快优化区域布局,已先后在华东、华中、华北及西南地区建立了七大智能化光伏玻璃生产基地。截至2022年末,公司在产光伏玻璃原片产能4650吨/日;现有深加工盖板、背板生产线34条,合计年产量约1.8亿平方米。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5,030,111,246.27 元,同比增加38.73%;实现营业利润为人民币467,071,432.84元,同比增加34.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09,038,651.70元,同比增加59.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 0.63元。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为 56.33%,较 2021 年末上升3.22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凯盛新能 编号:临2023-015号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以现场出席、网络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0,903.87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65,446.72万元,2022 年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542.85万元。

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1,610.91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14,367.45万元,2022年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2,756.54万元。

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持续关联交易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所有持续关联交易的发生均与日常经营业务不能分离,而且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或交易的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供的条款,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2022年持续关联交易均按照联交所、上交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且实际交易总额没有超过审批的额度上限。公司独立核数师对相关持续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公司独立董事也对2022年度发生的持续关联交易进行了审阅确认。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的议案。报告期,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940.53万元,扣除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权益因素,影响本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16.91万元。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公允地反映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科技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凯盛科技集团于2023年度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资金代付等金融服务。其中提供融资担保本金额度计不超过人民币3.15亿元,提供的资金代付本金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有关详情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股东进行金融服务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谢军、马炎、刘宇权、张冲、孙仕忠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有关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谢军、马炎、刘宇权、张冲、孙仕忠回避表决。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建立健公司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机制,董事会同意修订《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凯盛新能 编号:临2023-016号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以现场出席、网络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焦佳嘉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6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各项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全面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凯盛新能 编号:临2023-017号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股东进行金融服务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及附属公司2023年度融资计划和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的预计,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股东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科技集团”)同意为公司及附属公司于2023年度内提供融资担保、资金代付等金融服务。据此,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该框架协议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为止。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谢军、马炎、刘宇权、张冲、孙仕忠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同意该议案。

本次交易为关联方凯盛科技集团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中,提供资金代付的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确定,提供融资担保免收担保费用。公司对前述财务资助无需相应抵押或反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介绍

凯盛科技集团,公司股东,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31.74%股份。

法定代表人:彭寿

注册资本:人民币472512.9793万元

主营业务:建筑材料及轻工成套设备的研制、销售;轻工新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及相关进出口业务;工程设计、咨询。招标代理业务;绿色能源科技产品的应用研究和生产;绿色能源项目的咨询、设计、节能评估和建设工程总承包;新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新能源及节能产品开发、推广应用、安装;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房屋构件、集成房屋、新型房屋的技术开发、生产、组装、销售及安装。玻璃及原材料、成套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玻璃产品的深加工、制造、销售;非金属矿资源及制品的加工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咨询、物化分析、热工测定;建材、煤矿、电力、化工、冶金、市政工程的机电设备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号

三、《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提供方:凯盛科技集团

接受方: 公司及附属公司

2、协议内容

提供方同意向接受方提供金融服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担保、资金代付等金融服务。

(1)融资担保,系指接受方在融资过程中,提供方同意作为担保人与向接受方提供融资的单位签订融资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为接受方融资提供担保。融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

(2)资金代付,系指提供方同意给予接受方应付款项结算提供支持,为接受方与供货商、工程及劳务提供方等之间的付款订货及应付款项结算提供支持,代接受方先行按照买卖合同、供货合同、服务合同等合同项下约定支付应付款项。提供方、接受方及供应商、工程及劳务提供方等依据接受方生产经营需要,三方签订资金代付合同。

3、金融服务费用额度上限

本协议项下,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融资担保本金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15亿元;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资金代付本金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4、定价原则

一般情况下,双方应按正常商业条款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收取服务费用,服务费用的定价标准如下:

(1)融资担保费用,提供方对接受方提供的融资担保免收担保费用。

(2)资金代付费用,提供方代接受方按照合同项下的约定支付应付款项所收取的利息将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根据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3)提供方收取的金融服务费用将不高于提供方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或相同金融服务时所收取的费用。

(4)接受方对上述提供方提供的金融服务不提供相应抵押或反担保。

5、生效条件与有效期

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为止。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发展项目和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股东方凯盛科技集团同意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凯盛科技集团提供资金代付的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确定;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免收担保费用。本次交易属于股东对公司的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补充流动资金,拓宽融资渠道。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相关资料,就相关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同意进行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股东凯盛科技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目的是为了保障发展项目和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所形成的关联交易是必要、合法的经济行为,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诚信原则。且关联方凯盛科技集团提供资金代付的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确定,提供融资担保免收担保费用。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关于公司第十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