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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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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7版)

晋江市凤竹欣欣织造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占有100%股权,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317.55万元,负债总额2564.77万元,资产负债率77.31%,其中:短期借款0万元,净资产752.78万元。2022年晋江市凤竹欣欣织造有限公司营业收入2232.74万元,同比下降6.97%,净利润为38.9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计划在2023年度内为被担保人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4亿元提拱担保(上述被担保人除凤竹欣欣资产负债率为77.31%外其余均未超过70%),上述担保额度并非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子公司运营的资金需求,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同意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前提下,2023年度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公司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担保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与贷款银行办理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3年3月29日,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0,164.0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净资产的12.06%,没有逾期担保情况。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六)其他需说明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93 证券简称:凤竹纺织 公告编号:2023-007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①、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 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如下:

A.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解释 15 号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表。

B.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 15 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②、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如下:

A.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 16 号规定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该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进行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表。

B.关于现金结算股份支付修改为权益结算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16号明确了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该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①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对于发布前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未按照该解释规定列报的,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解释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本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解释第16号”发布之日起执行,对于发布前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未按照该解释规定列报的,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解释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审议程序

凤竹纺织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报的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意确认。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三)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特此公告。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93 证券简称:凤竹纺织 公告编号:2023-008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1名、注册会计师32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1,455.9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70.2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1,593.37万元。2021年度为7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8,495.43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希敏,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成为事务所合伙人,199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199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锐捷网络等五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喻玉霜,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浔兴股份、七匹狼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刘见生,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3年成为事务所合伙人,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太龙电子、金鸿顺等二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近三年复核了德联集团、粤宏远、华锋股份等三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林希敏、签字注册会计师喻玉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见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林希敏、签字注册会计师喻玉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见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85万元(含税),系按照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价格与2021年度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履职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和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计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出具《关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2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初步业务活动制定了具体的审计计划。在本年度审计工作进场前、进场后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2、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组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2022 年度在公司财务及内控等相关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重视了解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保持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交流、沟通。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等事项出具了事前意见:公司董事会事前向我们提交了华兴所的相关资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支付华兴所2022年度审计费用85万元(含税,不含食宿、差旅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并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支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85万元(含税,不含食宿、差旅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且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财务审计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勤勉、尽职,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提名,董事会建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