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上接177版)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3-012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各类资产减值的可能性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2022年累计计提金额为人民币846,196,422.49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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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金融资产、合同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公司对应收款项在组合基础上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
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等。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贷款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首先对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则确认减值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将单项金额不重大的贷款或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贷款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对贷款业务形成的债权实行五级分类,分别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根据资产的期末余额分别计提0%、2%、25%、50%、100%的减值准备。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年末对无形资产进行逐项检查,当存在市价大幅度下跌等表明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时,按单项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年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2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人民币374,712,948.46元。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将更有利于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31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3-007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
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2022年度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本年度公司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157,921,833.0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8,513,072.86元,加上年初合并未分配利润9,057,251,367.23元,减去已支付2021年度普通股股利286,007,987.40元后,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0,900,652,140.04元。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二、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为:“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10%。
特殊情况是指以下情形之一:公司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当年或未来十二个月内计划有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当年或未来十二个月内计划累计投资额或现金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累计发生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其他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作为数字化解决方案领导者,近年来公司深度布局ICT产业,通过股权投资持续提升一站式数字化解决方案服务能力和市场覆盖面,促进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每年都有较大的对外投资资金支出。此外,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收购控股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49%股权交易事项,预计2023年有重大投资资金支出需求。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未来投资需求和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拟定上述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留存未分配利润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及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流动资金和对外投资所需资金,以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一贯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未来投资需求和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未来投资需求和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31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3-008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5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政府补助可以采用总额法和净额法两种方法进行核算。公司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对符合净额法核算条件的政府补助采用净额法进行核算。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使公司会计核算更加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将政府补助由净额法改按总额法核算。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对符合净额法核算条件的政府补助采用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对政府补助由净额法改按总额法核算。
除上述变更的会计政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2年期初净资产及2022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公司比较期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相关财务数据将根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进行追溯调整,但不会对比较期间的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净利润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1年度及公司2022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财务报表科目的影响如下:
1、2021年度财务报表科目调整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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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科目调整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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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科目调整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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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科目调整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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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专项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会计政策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会计核算能够更加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2年期初净资产及2022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公司比较期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相关财务数据将根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进行追溯调整,但不会对比较期间的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会计政策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会计核算能够更加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会计政策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会计核算能够更加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2年期初净资产及2022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也不会对比较期间的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