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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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23.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3-008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7日以邮件、短信、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佩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监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监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监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监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监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监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监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监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监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10.审议《关于2022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关联监事戴佩、潘萍、丛远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投票监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1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投票监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13.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投票监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投票监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15.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投票监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16.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投票监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17.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投票监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3-009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
3、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发,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3-010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随着公司出口销售业务发展迅速以及进口采购的需要,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该议案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目的
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以真实的业务为基础开展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外汇套期保值概述
(一)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二)业务币种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主要有美元、欧元、日元等。
(三)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议案同意,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外汇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正常的贸易背景。
(二)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组织机构、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的保证制度的执行。
(三)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降低预测风险。
(四)公司财务部外汇业务相关人员将持续跟踪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五)公司内审部应每季度或不定期的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盈亏情况进行核查,稽查交易及信息披露是否根据有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并将核查结果向公司董事长汇报。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六、专项意见的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3-012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0,178,151.4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5,178,717.0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29日,公司总股本为87,937,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381,2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1.9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结合公司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制订了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的利润分配预案。预案既保证公司既定项目能顺利实施,为公司后续发展积蓄能量,给投资者带来更大的回报,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3-014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0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29号)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0日
至2023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五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朱学军、尤卫民、张文泉、崔小丽、常俊、冯莉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4、 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5、 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23年4月13日9时至17时
登记地点: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29号)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29号)
2、 联系电话:0510-88263255
3、 传真电话:0510-88260752
4、 联系人:常俊
(二)会议费用及注意事项
1、 由股东自行承担参加会议的费用;
2、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临时提案
请于会议召开前十日提交。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3-015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
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
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将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