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08 公司简称:马钢股份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www.hkex.com.hk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建议派发2022年末期股利每股现金人民币0.02元(含税),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等分配方案尚待提交股东周年大会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钢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是中国最大钢铁生产和销售商之一,生产过程主要有炼铁、炼钢、轧钢等。本公司主要产品是钢材,大致可分为板材、长材和轮轴三大类。
● 板材:主要包括薄板和中厚板,其中薄板又分热轧薄板、冷轧薄板、镀锌板及彩涂板。
● 长材:主要包括型钢和线棒材。
● 轮轴:主要包括火车轮、车轴及环件。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战略定位,创建、创新适合自身发展的“基地管理+品牌运营”商业模式,与国内6家钢厂建立基于钢铁产品品牌运营合作伙伴关系,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在产品技术支持、信息共享、生产基地管理和产品销售等领域达成合作,对公司品牌影响力、综合竞争力产生积极影响。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本集团生产生铁1,778万吨、粗钢2,000万吨、钢材1,989万吨,同比分别减少2.48%、4.59%和2.69%(其中本公司生产生铁1,431万吨、粗钢1,567万吨、钢材1,561万吨,同比减少0.12%、4.57%、0.74%)。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报告期本集团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2,154百万元,同比减少10.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人民币858百万元,同比减少116.09%;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115元,同比减少116.62%。报告期末,本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96,887百万元,同比增加6.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29,195百万元,同比减少10.8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8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马钢办公楼召开。监事会主席马道局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2年末存货跌价准备变动、坏账准备变动及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议认为:该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建议
会议认为:2022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提呈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呈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同意提呈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会议认为:本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地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ESG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注重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重视公司治理,保护环境,发展循环经济,热心从事社会公益事业,认真履行了企业社会责任。
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开展2023年捐赠的议案。
会议认为:2023年公司计划捐赠人民币310.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项扶贫帮困工作,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公告并非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告所披露的利润分配预案尚待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本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321,987,953元。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即人民币32,198,795元, 计提公司法定公积金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89,789,158元,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额为人民币4,619,184,116元。
2、根据2022年末公司可分配利润,按照目前公司总股本7,773,867,186股进行测算,派发2022年度末期现金股利每股0.02元(含税),预计派息总额分别为155,477,34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每股现金股利不变,相应调整派息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3 月 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建议》,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就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建议》,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3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7日(星期五)15:00-16:30
● 会议召开方式及语言:网络方式,中英文双语
● 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8号马钢办公楼
● 欢迎投资者于 2023年4月4日(星期二)15:00前,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提出其关注的问题。公司将会于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本公司已于2023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公司 2022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本公司拟于2023年4月7日(星期五)15:00-16:30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方式、以中英文双语召开,本公司将针对 2022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7日(星期五)15:00-16:3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方式,中英文双语
3、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8号马钢办公楼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天宝先生,独立董事张春霞女士,经营财务部部长邢群力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7日(星期五)15:00-16:30登陆全景路演平台(http://rs.p5w.net)观看业绩说明会,公司将通过全景路演平台(http://rs.p5w.net)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为提升交流的效率,公司有意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欢迎投资者于2022年4月4日(星期二)15:00前,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提出其关注的问题。本公司将于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伟先生,徐亚彦先生
2、联系电话:86 555 2875252/2888158
3、传真:86 555 2887284
4、电子邮箱:mggf@baowugroup.com
六、其他事项
自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起,投资者可以登陆本公司在全景网的投资者关系主页(https://ir.p5w.net/c/600808.shtml),以及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观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回放。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在马钢办公楼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毅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批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批准关于2022年末存货跌价准备变动、坏账准备变动及及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1、批准转销库存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备品备件跌价准备人民币81233.53万元;计提库存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备品备件跌价准备人民币75285.72万元。
2、批准冲回应收款坏账准备人民币235.5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人民币197.2万元。
3、根据马钢瓦顿公司的经营预测结果,批准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人民币2.08亿元。该笔减值准备不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损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公司2022年经审计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公司2022年末期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公司董事会2022年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经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核认可,董事会决定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及中期执行商定程序费人民币366万元(含税,以下均为含税价),其中年度审计费人民币276万元(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人民币55万元),中期执行商定程序人民币90万元。工作期间,公司提供工作餐和厂区内交通,其他食宿和交通由安永华明自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根据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考核意见,批准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同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批准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批准公司2022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并授权董事长签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批准公司2022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并授权董事长签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批准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批准《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批准《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改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批准公司关于开展2023年捐赠的议案。
2023年公司计划捐赠人民币310.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项扶贫帮困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三、四、五、八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9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22年度的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单位:万吨
■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0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会计处理问题进行了规范说明。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5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导致本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营业成本增加及研发费用减少人民币2,812,451,442元,2022年度母公司报表中营业成本增加及研发费用减少人民币2,327,254,129元。2021 年度,本公司合并报表的营业成本增加及研发费用减少人民币 3,358,171,133元,母公司报表中营业成本增加及研发费用减少人民币2,801,597,986元。该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净利润和现金流均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债权人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马钢股份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据此,公司决定按照按授予价格2.29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80,0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将减少注册资本4,080,0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1.申报时间
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5月14日。申报日以信函寄出日为准。
2.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八号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财务部
邮政编码:243003
电话:0555-2875888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