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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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23-017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3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确定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林国人先生回避表决)

依据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哈药股份经营者年薪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的考核方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奖金应发金额=奖金最大值×公司综合经营指标达成率×对应的奖金比例×个人绩效系数。按照上述考核方式,待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完成并公告后,将根据经审计的业绩数据计算应发绩效奖金进行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以往高管绩效考核管理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对2022年度高管绩效薪酬考核方式进行了细化,强化了个人绩效与公司整体业绩的联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议案表决过程中,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关于确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年基本薪酬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林国人先生回避表决)

依据公司《哈药股份经营者年薪方案》的有关规定,并与被聘用人员本人协商,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林国人先生、姜海涛先生、李邦东先生和夏继成先生的年基本薪酬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对《关于确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年基本薪酬的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基本薪酬。

三、《关于制定〈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实施办法〉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林国人先生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体系,科学、合理地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构成、标准及考核办法,基于绩效导向、绩效奖金与公司业绩和效益同向联动的原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实施办法》。该办法是在原有《哈药股份经营者年薪方案》基础上的进一步优化和细化,突出绩效导向以及科学合理的设定考核目标并动态调整,进一步完善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机制,既体现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性,也体现了约束性。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办法,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根据权责对等的原则,为保障和促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制定了《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机制,既体现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性,也体现了约束性。公司董事会对该实施办法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制定〈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实施办法〉的议案》。

四、《关于确定〈哈药股份2023年部分员工调薪方案〉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充分体现员工薪酬以绩效为导向的原则,根据公司2022年度员工绩效考核结果,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部分职级(不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符合条件的员工薪酬进行适度调整,由管理层负责具体操作。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