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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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2023-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ST大通 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规定“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报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公司现就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消除进展如下:

(一)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进展:公司2022年8月25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编号:2022-062),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为子公司浙江视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部分广告业务涉嫌虚构,导致公司累计虚增收入161,644,548.90元,相应虚增利润总额161,644,548.90元,给予公司及部分时任董事、高管处罚。公司已提起申辩、听证申请,相关程序仍在进行中,目前尚无最终处罚结果,如最终结果涉及公司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则公司将在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进行调整及披露。

(二)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进展:公司已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转让了持有的冉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股权,审计机构正在就消除的具体事宜进行审核。因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能否取得审计机构就此出具公司2021年度报告中非标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三)远期回购及差额补足义务涉及无法表示意见事项

进展:1.苏州大通箐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及相关方采取了以下措施:

①公司实际控制人姜剑先生积极促使各方沟通协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山金公司的和解(山金公司以法院划转公司的3.39亿元资金为限,与公司进行和解,公司与山金公司债权债务已经全部结清);

②公司实际控制人姜剑先生积极协调苏州大通箐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标的充实相关资产,协调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苏州大通箐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给公司,在覆盖公司被法院划转的3.39亿元资金的前提下解决上述遗留问题,以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综上,对承担的差额补足义务事项,公司将在上市公司利益得到保障的基础上予以解决。

公司将积极与基金管理方保持沟通,并积极协调合伙企业的管理人按照审计机构要求配合审计工作。因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能否取得审计机构就此出具公司2021年度报告中非标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杭州通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通育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目前杭州通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通育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合伙人已对合伙企业退出期的延长达成意向,公司也于2023年3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拟签署的《远期收购及差额补足协议》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日披露了《关于拟签署《远期收购及差额补足协议》相关补充协议的公告》,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述事项能否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尚未发现基金投资标的公司后续运营出现异常情况,公司将积极与基金管理方保持沟通,并积极协调合伙企业的管理人按照审计机构要求配合审计工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因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能否取得审计机构就此出具公司2021年度报告中非标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二、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有条不紊地开展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审计机构正有序执行相应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并进行审计底稿的编制。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

2022年年报法定披露日前,如果公司存在非标事项影响没有消除的情况,则存在无法取得审计机构就2021年度报告中非标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风险,存在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公司与审计机构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就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消除所采取的措施,还在与审计机构沟通当中,审计机构正在履行审计程序,能否取得审计机构就此出具公司2021年度报告中非标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在《2021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中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章节中对相关事项已做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规定:“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已于2023年1月31日、2023年2月14日、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2023-004、2023-008、2023-013、2023-018),提示相关风险。

4.《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