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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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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存续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3-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030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存续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0金科地产MTN001,债券代码:102001441)应于2023年1月30日分期兑付本金0.5亿元及该部分本金自2022年7月30日(含)至2023年1月30日(不含)期间对应利息,且应于2023年3月30日分期兑付本金0.5亿元及该部分本金自2022年7月30日(含)至2023年3月30日(不含)期间对应利息;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0金科地产MTN002,债券代码:102001614)应于2023年2月25日分期兑付本金0.5亿元及该部分本金自2022年8月25日(含)至2023年2月25日(不含)期间对应利息,且应于2023年3月25日分期兑付本金0.5亿元及该部分本金自2022年8月25日(含)至2023年3月25日(不含)期间对应利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未足额兑付上述两期中期票据本息,且关于上述两期中期票据展期的持有人会议仍在表决过程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的基本情况

1、20金科地产MTN001基本情况

2、20金科地产MTN002基本情况

二、本次中期票据未能按期兑付本息的原因

因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及融资环境叠加影响,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且关于本次上述两期中期票据相关展期方案的持有人会议尚在召开过程中,截至本公告日持有人会议表决程序尚未完成。鉴于此,公司未按期兑付本次所述两期中期票据应付本息。

三、本次中期票据本息偿付安排

本公司正在就展期事宜与本次所述两期中期票据持有人持续沟通,并将在相关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束后及时披露相关事项。

四、后续安排及相关说明

国内经济受房地产领域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宏观经济增速放缓,购房者观望情绪较重,商品房销售规模同比大幅下降,房地产行业流动性面临较大困境。公司主动顺应变化,坚持“一稳二降三提升”经营发展策略,以推动公司生产经营良性循环为主线,统筹生产经营与风险防控,努力推进“保交楼、保生产、保稳定、促转型升级”工作,稳定公司经营大盘,全力推进公司经营逐步实现良性循环。

本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和《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各项违约救济措施;并将与持有人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听取持有人相关诉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031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达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征信,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履行股东义务,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预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6,005万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刘静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1、公司自身经营困难,不宜再对外提供担保;2、对参股企业的经营情况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我缺乏了解亦无法判断。”

公司说明: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进行合理预计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本次公司拟对未来十二个月内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融资展期提供担保,系根据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及资金需求,基于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股东义务,按照金融机构风控要求提供担保。

二、审议通过《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董事长周达先生因个人需求,拟购买公司对外销售的商品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购买人为公司关联方,本次购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同意周达先生购买控股子公司开发的“金科·博翠天宸”项目商品房一套,金额为119.29万元。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关联交易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关联董事周达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4月17日(周一)下午16点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12日(周三)。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032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

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审议通过的控股子公司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等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截至目前,本次预计的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提高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征信,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履行股东义务,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等事项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1、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预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6,005万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详见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因融资等事项而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及调剂、签署所需各项法律文件的具体事宜。

3、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间进行调剂:

(1)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上表拟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具体担保方式及担保公司以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

上述事项已经2023年3月31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担保对象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沈阳骏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4月3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造化镇造化村

法定代表人:薛毅

注册资本:16,1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沈阳富禹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截至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63,534.00万元,负债总额62,307.0万元,净资产1,226.00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16万元,利润总额-1,841.00万元,净利润-1,385.00万元。

截至2022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49,080.00万元,负债总额45,101.00万元,净资产3,978.00万元,2022年1-9月年实现营业收入18,256.00万元,利润总额2,684.00万元,净利润2,452.00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苏州骁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4月3日

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爱格豪路19号中汽零大厦310室

法定代表人:周科杰

注册资本:72,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33%的股权,苏州煜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34%的股权,苏州亿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截至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27,410.14万元,负债总额157,618.87万元,净资产69,791.27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678.12万元,净利润-1,678.12万元。

截至2022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39,428.01万元,负债总额171,448.88万元,净资产67,979.13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812.13万元,净利润-1,812.13万元。

该公司尚未办理房地产项目交房结算。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安阳昌建房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8月8日

注册地址:荥阳市站南路与荥泽大道交叉口东南侧

法定代表人:刘克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40%股权,河南昌建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截至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8,510.35万元,负债总额60,663.86万元,净资产-2,153.51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8.33万元,利润总额-1,721.03万元,净利润-1,721.03万元。

截至2022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7,032.35万元,负债总额60,702.78万元,净资产-3,670.43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26万元,利润总额-1,516.92万元,净利润-1,516.92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4、公司名称:宜都交投金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30日

注册地址:宜都市姚家店镇陆渔大道与小西湖路交汇处(宜都交投金科府)

法定代表人:向青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租赁。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45%的权益,湖北交投三江文旅康养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55%的权益。

股权结构:

截至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9,208.25万元,负债总额为38,281.57万元,净资产为926.68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225.23万元,净利润-1,225.05万元。

截至2022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1,897.83万元,负债总额为30,454.85万元,净资产为1,442.99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061.05万元,利润总额516.31万元,净利润516.31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参股公司的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其经营、融资等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至目前,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新增融资、融资期限调整等需要为上述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或为合作方提供反担保是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公司安排专人参与经营管理,严控财务风险。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对参股公司进行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23年2月末,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3.21亿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33.34亿元,合计担保余额为646.55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6.13%,占总资产的17.4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情况参见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债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号)。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被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033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周达先生因个人需求,拟购买公司对外销售的商品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购买人为公司关联方,本次购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周达先生拟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发的“金科·博翠天宸”项目商品房一套,金额为119.29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关联交易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周达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自然人基本情况介绍

周达,男,汉族,身份证号:510625*******0015,系公司董事长。

经查询,上述关联自然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系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发的“金科·博翠天宸”项目商品房,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与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根据上述交易标的的市场销售价格及公司管理制度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五、关联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自然人拟与公司签署合法合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条款及内容与普通购买者一致,未做其他特殊约定。

六、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公司正常销售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管理制度,没有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该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符合该商品房的市场销售价格,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034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周一)16: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2日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1幢金科中心27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3年4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2、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4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1幢金科中心22楼,邮编:401121

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石诚、袁衎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样本)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