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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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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3-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9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0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汪建萍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监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1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拟将“智能包装装备扩产项目” 的建设完成期由2023年3月延长至2023年9月。除前述变更外,其他事项均无任何变更。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32号文核准,2018年9月3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389,026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02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1,59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各项发行费用1,049.0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540.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98号)。

二、募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投资建设“智能包装装备扩产项目”。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0日,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余额包含利息收入3,456.8万元。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1、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如下:

2、本次涉及延期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智能包装装备扩产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0,540.94万元,截止2023年3月30日,已经投入25,039.36万元,占该募投项目总金额的81.99%。该项目目前已完成基础工程建设,正在进行安装及装修。根据当前进展,公司预计于2023年9月完成该募投项目的整体建设。

3、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受2022年整体环境影响,物资采购、物流运输以及施工人员流动等外部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拖延了募投项目的工程施工进度。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做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 决定。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实施方式和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效益的实现。

六、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为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能够按期完成,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2、审慎核查相关合同执行情况,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监督,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七、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包装设备扩产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9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决定,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及建设规模。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3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7日

至2023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已经公司2023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23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有关本次股东大会文件将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全部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股东可以采用现场登记,以及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2.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4月13日、14日(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3年4月17日下午14:0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彩芹、耿建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30

电话号码:0571-28057366

传真号码:0571-28028609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2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公司2022年度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辞职,以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2021年个人考核未达到良好,公司回购该部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票292,000股,并予以注销,公司股本由488,450,811股减少至488,158,811股。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规,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综上公司对《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

因本次修订导致《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发生变动的,依次顺延。除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章程(2023年3月修订)》。上述修订公司章程事宜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变更工商登记,最终以工商变更登记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