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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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3-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3-009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杨东文先生持有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技术”、“公司”)股份28,941,27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5.51%;李婷持有维科技术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9%。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杨东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减持合计不超过5,249,045股,且保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若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维科技术于2023年4月3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杨东文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计划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杨东文先生作为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不可撤销地承诺如下:

1、本人通过认购募集配套资金方式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发行结束后,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事项而增加持有的部分同样遵守上述的限售期承诺。

3、若上述承诺的期限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杨东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686,775股已于2021年4月3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杨东文先生根据个人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该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为杨东文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做出的自主决定。杨东文并非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杨东文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 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