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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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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7版)

根据公司2020年8月27日二届十次董事会、二届七次监事会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8月26日,均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21年8月17日二届二十次董事会、二届十六次监事会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8月9日,均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22年8月10日三届九次董事会、三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有7,750.00万元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470.6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4.69%。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部分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结余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将按照相关规定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十、其他差异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详见本报告四之说明

[注2]根据公司2023年2月3日三届十五次董事会、三届十一次监事会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予以结项,并将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3,726.14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承诺效益”、“实际效益”均系募投项目总投入产生的效益,按以下公式计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所得税费用

[注2]未达预计效益的原因详见本报告六(三)之说明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批准吴闽华先生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吴闽华先生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吴闽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6.60%的股份,吴闽华先生持有震有成长33.17%,吴闽华先生实际控制震有成长,震有成长持有本公司14.90%的股份,因此吴闽华先生持有公司31.51%的表决权。

因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内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数量不超过24,509,803股,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发行上限24,509,803股,则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18,119,803股,吴闽华先生将持有公司39.20%的表决权,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吴闽华先生认购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会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吴闽华先生已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公司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股份的情形。

根据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9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9日

至2023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1、3-1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7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并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与公司电话或邮件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二)登记时间

2023年5月8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8:3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6层。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入场。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当日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6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63

联系电话:0755-33599651

电子邮箱:ir@genew.com

联系人:薛梅芳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