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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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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568号康恩贝中心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胡季强因出差在外,由副董事长应春晓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6人,董事长胡季强、董事汪洋、独立董事吕久琴、独立董事董作军、独立董事刘恩因出差在外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吴仲时、叶剑锋因出差在外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金祖成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基于公司进一步深化混改,推动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董事会增设联席董事长1人、不再设副董事长,同意对《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内容进行修改。(《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内容分别见附件1、2、3)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比例为99.9967%,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广策律师事务所

律师:陶久华、傅立群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大会经浙江广策律师事务所陶久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浙江广策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内容

附件1: 《公司章程》修改内容

除上述条款内容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改动。

附件2: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内容

除上述条款内容修改外,《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未作改动。

附件3: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内容

除上述条款内容修改外,《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未作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