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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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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3版)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5层501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8日

至2023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4月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8.01、8.02、8.03、8.04、8.05、8.06、8.07、8.0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01、8.02、8.03、8.04、8.05、8.06、8.07、8.0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北京交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郜春海、毕危危、李春红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3年4月26日、4月27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4月27日下午17:3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1层飞燕厅。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606086

传 真:010-83606009

联 系 人:毕危危、张瑾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53,411,108.8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分红派息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7,943,46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9,539,080.94元(含税)。2022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0%。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新增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开展,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各关联方与公司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逐项表决,逐项表决时相应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的独立意见:议案中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书面意见:公司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应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中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2022年同类业务营业收入。上年指的是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关联人包括关联交易对方的分公司。

3.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对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将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北京交通大学

企业类型:事业单位营业

法定代表人:王稼琼

注册资本:131,123.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

经营范围:培养高等学历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文学类、理学类、工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法学类学科高等专科、本科学历教育文学类、理学类、工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教育学类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工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学科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与学术交流。

2.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天正

注册资本:25,613.1459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5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甲2号

经营范围:地铁新建线路的建设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设计、安装、修理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投资及投资管理;劳务服务;仓储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信息咨询(除中介);销售建筑材料;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机动车停车服务;会议服务;打字、复印;摄影、扩印服务;电脑动画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鉴于信息保密原因,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3.北京埃福瑞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强

注册资本:1,8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7月24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3号楼4层407-1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检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产品设计;模型设计;销售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2021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2021年度总资产2,011.04万元、净资产1,119.08万元、营业收入1,579.22万元、净利润74.23万元。

4.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秀明

注册资本:40,57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5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2号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地铁运输;地铁车辆及设备设计、开发、制造、安装、修理;环境监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广告的设计、制作和发布;以下项目限分公司经营:报刊发行;零售图书、报刊;通信、增值电信业务;旅游业务;餐饮、住宿、娱乐服务;销售食品、药品、烟草。

鉴于信息保密原因,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5.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贾敬东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4月13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7区3号楼

经营范围: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销售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纺织品、服装、日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出版物零售;经营电信业务;销售食品。

鉴于信息保密原因,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运营”)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6.北京京投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微微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2月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滨河路178号院1号楼5层522(1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检验检测服务;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对外承包工程;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物业管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广播影视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机动车充电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停车场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

2021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2021年度总资产9,941.69万元、净资产3,252.04万元、营业收入7,175.40万元、净利润745.41万元。

7.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景英

注册资本:129,884.41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79年08月2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苇子坑23号

经营范围: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设备、配件;设计、维修、销售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设备、轨道检查车、灯箱、吸收装置、钢结构产品;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鉴于信息保密原因,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8.米塔盒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郜春海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6月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3号楼-3至9层101内4层403-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交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认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北京埃福瑞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埃福瑞科技有限公司自2022年11月变更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毕危危先生在过去12个月内担任北京埃福瑞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认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京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认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是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轨道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京投公司的全资孙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认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北京京投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京投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京投公司间接控制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认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京投公司的间接控制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认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8.米塔盒子科技有限公司

米塔盒子科技有限公司是交控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郜春海先生担任的董事长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认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北京交通大学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向北京交通大学出售科研项目软硬件,同时接受北京交通大学自用软件开发、培训教学服务。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采购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相关第三方认证等服务。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3.北京埃福瑞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向北京埃福瑞科技有限公司出售智能列车系统硬件,同时采购北京埃福瑞科技有限公司的智能列车系统软件及技术服务。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4.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向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提供赛前培训服务、维护维保等服务,销售备品备件;同时接受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提供的继电器检测服务。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5.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向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赛前培训服务、维护维保服务、销售软、硬件等。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6.北京京投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向北京京投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改造项目现场对接调试技术服务。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7.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向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销售备品备件。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8.米塔盒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向米塔盒子科技有限公司出售硬件、软件及技术服务、研发设备等。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是在公平、公正、公允的基础上按一般市场规则进行。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而且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低,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交控科技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尚未结案的立案调查1次、监督管理措施31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肖常和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响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强桂英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备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2022年度年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2022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立信协商确定具体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3号)的批准,交控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592,022股,募集资金总额759,999,988.76元,募集资金净额745,109,332.76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9月1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390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16,810,712.41元(包含利息收入19,283,573.83元,扣除手续费3,489.82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其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