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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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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间
内部转让股份完成的公告

2023-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3-059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间

内部转让股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份转让系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一、计划概述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收到控股股东邓文先生的告知函,因个人资产规划需要,邓文先生在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6月27日期间(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盈富增信添利1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添利19号基金”)、盈富增信添利19号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添利19号1期基金”)合计转让不超过15,265,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邓文先生与添利19号基金和添利19号1期基金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建立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股份转让计划实施前后邓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单位:股

本次新增一致行动人添利19号基金、添利19号1期基金在转让计划实施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实施前后,邓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唐璐女士、安欣六号基金、安欣六号一期基金、安欣八号基金、安欣八号一期基金、安欣九号基金、安欣九号一期基金、添利19号基金及添利19号1期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仍为566,022,0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74.16%。

本次股份转让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二、计划实施情况

2023年3月28日至4月7日,邓文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添利19号基金及添利19号1期基金共计转让15,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本次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一)股份转让情况

(二)本次内部股份转让计划实施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文、唐璐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计划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股份转让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3-060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方案审批情况和方案内容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53)。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2022年5月2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59,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2%,成交最高价为19.94元/股,成交最低价为19.7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3,166,270.40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二)截至2023年4月7日,公司实际回购股份5,565,1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回购最高价格23.93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9.57元/股,回购均价21.6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120,733,294.44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使用的回购资金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金额的下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经公司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披露《董事、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于志勇先生在5月9日至6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198,200股;吴学军先生在5月9日至6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228,375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披露的《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二)公司于2022年6月8日披露《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沈松林先生、董事胡涛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何昌军先生分别获授3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登记。

(三)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2022年6月23日至6月30日,邓文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思勰投资安欣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思勰投资安欣六号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计转让9,86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唐璐女士于6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思勰投资安欣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5,328,7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二人合计转让15,195,1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四)公司于2022年7月5日披露《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误操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并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于志勇先生因操作失误在未披露减持计划情况下于2022年7月4日减持公司股票500股。

(五)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邓文先生分别于2022年10月11日和10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思勰投资安欣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思勰投资安欣九号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计转让9,89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唐璐女士于2022年10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思勰投资安欣八号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5,328,7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二人合计转让15,225,0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6)。

(六)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披露《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143),吴学军先生获授3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登记。

(七)公司于2023年2月4日披露《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于志勇先生获授33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登记。

(八)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邓文先生于2023年3月28日至4月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盈富增信添利1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盈富增信添利19号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计转让15,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实施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共计5,565,181股暂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进行股权激励。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已回购股份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