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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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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3-008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志平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法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董事曾国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魏茂芝先生、财务负责人谢齐雷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无非董事、监事兼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审议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勇律师、张家维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