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3-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33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7日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袁晋清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4日以通讯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需要,公司拟聘任傅志伟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

傅志伟先生为徐州博康的创始人,全国人大代表,国内光刻胶与光刻材料领域的带头人,为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战略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因此公司拟聘任傅志伟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在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产业趋势研判、重大项目评估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以更好地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以更好的业绩回报股东、回报社会。相关任命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后生效,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名誉董事长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范畴,不参与公司治理,不享有董事会董事的相关权利、也不承担董事相关义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最新的章程指引、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相关措辞的调整,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34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名誉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名誉董事长的议案》。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需要,公司拟聘任傅志伟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傅志伟先生为徐州博康的创始人,全国人大代表,国内光刻胶与光刻材料领域的带头人,为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战略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因此公司拟聘任傅志伟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在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产业趋势研判、重大项目评估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以更好地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以更好的业绩回报股东、回报社会。

相关任命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后生效,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名誉董事长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范畴,不参与公司治理,不享有董事会董事的相关权利、也不承担董事相关义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特此公告。

傅志伟先生简历:傅志伟,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生物学学士学位,复旦大学EMBA。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国家(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历任江苏农垦集团职员,苏州烨得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徐州博康信息化学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影速集成电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35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最新的章程指引、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相关措辞的调整,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以上修订公司章程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三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4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4日

至2023年5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4月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3月21日、2023年4月1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公司将不迟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7、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方式登记(邮件到达时间不迟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17:00)。请在邮件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剑波、臧琨

联系地址: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邮政编码:361024)

电话号码:0592-7795188 电子邮箱:ir@hmtnew.com

(二)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三)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37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

相关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105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进一步补正意见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并对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